2月13日,一辆长途货车进入广州,行至京珠高速花都段时遭遇车祸。当天,负责清理现场的交通拯救队、广州市花都区北兴镇“新城汽车运输公司”共出动两台吊车、4辆货车。作业前,拯救队向劫后余生的司机出示了一份报价清单,仅“吊车费”一项就高达4.5万元,而全部清理费用约6万元。(见2月22日《南方日报》)
年复一年,任凭司机师傅怨声载道,“天价拖车费”的续集还是不停地上演。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拖车费依然高得离谱。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若不是有棵树依仗着,这独家经营的买卖何以做得如打劫般?
下面这组数据很有对比意义:上面的案例中,仅“吊车费”施救公司就开价近5万元,而车主自雇吊车只需7000元;车主自雇搬运工只需500元,拯救队收费要4000元;车主30吨货从成都运到黄埔运费只挣12000元,拯救队转运货物仅3公里就收8000元——如此定价,哪里还和“施救”二字有半点干系?
天价拖车是个不争的事实,民意反应强烈,相关部门反应木然。
平顶山的“天价逃费案”, 柳州交警部门的“天价螺丝帽”,204块钱在广州白云机场吃的“天价快餐”……大凡天价的背后,细挖下去,总能掘出与权力之间的蛛丝马迹。道理很简单:不是所有的买卖,都能和天价挨边。
拖车或螺帽等买卖,能市场化的偏偏搞“独家”,可谓“司马昭之心”。但问题是,这五花八门的天价账单敢于伸向公民的腰包,胆从何来?谁是“天价收费”背后的那棵树,拎清这个问题,比义正辞严地声讨收钱的“小弟”似乎更为关键。(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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