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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伦理道德底线模糊,公车私用收费难免纠结

2011年02月24日 14:35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公车监管成为广州市两会的焦点话题。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在参加分组讨论时表示,最快将在今年6月对全市公务车实行更严格的监督管理,届时,公车将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经批准非公务用车将采取有偿使用措施,拟按照每公里1.5元至1.7元收费。苏志佳反复强调,广州市的这一新举措是“先易后难”的过渡办法,希望广大媒体和市民理解纪委的工作。(2月23日《广州日报》)

  公车即“公务用车”,顾名思义,公车专为公务而设,只能用于公务。公车私用,哪怕是有偿使用,也与公车的性质相违背。毕竟,公车不是出租车,党政机关不是汽车出租或租赁公司。况且,每公里1.5元至1.7元的收费标准,在广州比坐出租车还便宜。更重要的是,现实情况下,一些公务人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平时吃喝住行玩等花销都能公款报销,公车私用的费用会自己掏腰包吗?至少监督起来很困难。这样看来,公车有偿私用这个“口子”不能开。

  但是转念一想,公车有偿私用,难道不比公车无偿私用好一些吗?不收费,公车依然被私用,收费,毕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公车私用。这就像一些地方推出的公车货币化改革,没有不遭到舆论非议的,被指是权力自肥、变相福利,但是,货币化改革毕竟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成本、降低公车费用,毕竟迈出了第一步。公车改革,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对,难道我们只能安于现状,任由每年数千亿元的公车消费继续下去吗?

  公说婆说,莫衷一是。实际上,不仅对于公车改革,对于其他很多改革、政策、做法和社会现象,我们都已陷入争论不清、咋说咋有理的矛盾困境,这种困境在很大程度上缘于我们似乎已经丧失了评判标准,而评判标准的丧失,则在很大程度上缘于伦理道德底线的不断后退。就公车使用而言,底线原本是公车只能用于公务,但如果这条底线已不存在,我们还能依据什么标准去评判某项公车改革是好是坏呢?

  再举一例: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李东生在微博上向网友征求意见和建议,有人却对此不以为然:“我不喜欢这种临时抱佛脚的议政态度,快开会了,想起上网听声音了;会开完了,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评论者说的确实有道理,不过,代表临时抱佛脚总比啥也不做、不说的“哑巴代表”好吧?“哑巴代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当底线一步步后退甚至丧失,我们已经没有明确标准去赞扬或批评一个人、一个机构的所作所为。

  理想与现实距离太远,大道理与小道理纠缠不清,这方面的例子还可举出很多。比如见到老人摔倒扶一把,原本是做人的起码道德,但这种起码的道德已遇到危机,于是,几个学生扶起摔倒在地的老人,就成了道德楷模而受到表彰;拾金不昧原本是一种社会道德底线,但当这种底线普遍丧失,归还遗失物品的同时索要酬金就成了一种无法评判、争论不清的行为;廉洁奉公本是为官的基本准则,当这种准则不被遵守的多了,那些被查出贪污受贿几万、几十万元的小贪官,不仅不会引起公愤,极端的甚至会受到某种同情……

  但愿这种转型期的“特有现象”,能随着改革、社会进步被尽快纠正。(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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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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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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