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尼玛次仁现为西藏藏医学院院长。2006年国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由西藏藏医学院呈报的水银洗炼法和仁青常觉位列其中。西藏藏医学院共有四位传承人,尼玛次仁是其中之一。徐长安 摄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获通过 “非遗”保护有法可依
中新网2月25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今天下午闭会,会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三部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公布之后,国家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经费的补贴,从2011年开始,每年增加到1万元经费补贴。
王文章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保护传承人是最核心的保护,所以在保护传承人方面应该说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扶持保护的措施。国务院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也公布了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但是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是由文化部公布的。
王文章指出,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公布之后,国家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经费的补贴。经费的补贴应该说是比较高的。从2011年开始,每年增加到1万元经费补贴,应该说在我们国家的补贴中是较高的标准。
王文章表示,同时文化部和各省文化部门等机构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在建立传承基地、工作室、受徒、培训方面都给予了扶持。比如对他们招收学生,培训学徒给予补贴。对他们个人工作室制作的产品在推广和销售方面给予一些扶持。
“这些应该说对推动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作用是非常大的。现在不可否认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临着人亡艺绝的困境,传承人去世了,这个项目就没有人传承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已经注意到了。”王文章称,下一步在“十二五”期间对传承人的扶持力度还要加大,包括经费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公布更明确了对传承人的补助和支持。“我相信传承人后继发展的问题会逐步得到更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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