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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近亿资金被吞真相调查:涉事官员主动“自首”(3)

2011年03月01日 08:30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鄱阳官方表态:银行须无条件全赔

  虽然鄱阳县农村信用社认为,“责任是双方的”,可是,面对9400万的大洞,农村信用社显然处于不利地位。

  “因为政府可能‘打落牙和血吞’,农村信用社就需要为稳住财政这个大客户而垫付这笔钱。”上述支行长分析说。

  官方态度则非常坚决。2月23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致电鄱阳县宣传部副部长陈慧斌,他明确表示:“资金应该是由银行来赔,追缴的钱能追多少钱都是银行的,但是9400万必须银行赔给我们财政,这是无条件的。”

  鄱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徐晓明也持此观点,“事故是由于银行把关不严所造成的” ,不过赔偿的具体事项“现在还定不下来,正在交涉”,因为毕竟,“银行也不是听我们当地县政府的,它是由银监部门管理的”。

  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有关人士则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现在我们很为难”,因为“刚刚组建的地方性农信社规模一年也就三十几个亿,所以我们垫付这9400万,实在既困难又说不过去。”

  但是,如果不垫付,顾虑则更多。“一是鄱阳的财政也确实困难,哪里有钱来填补此漏洞,另一方面,省里、市里都很关注和重视此次事件,我们就怕受此事件影响的扩大,慢慢大家就会觉得农信社不安全,财政局就会撤走财政在农信社的存款。”

  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的担忧显然很有必要,因为农信社的生存和发展一定程度上是依附于地方政府的,“地方财政资金中的财政存款、涉农部门等是农村信用社的大客户。”

  此外,商业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所造成的压力也不容忽视。“我们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现在我们新开户会很困难,再有财政专户,他们就会很谨慎,我们的生存难度加大了。”上述省农信社有关人士表示。

  但也有银行业同行认为,农村信用社并不是“冤大头”,因为,“农村信用社有政府背景,江西省农信社就是江西省政府的,而且农村信用社在县乡一级总量最大,最有话语权,财政资金和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是打不散的。”所以,既然是一家,谁来补洞就不重要了,“不过是从左口袋掏到右口袋。”

  王碧青律师用“不懂金融,不懂金融法规”来评价上述观点。“财政局和农村信用社分属于两个系统,在金融关系中,处于不同地位,怎么可以混为一谈?”

  但王碧青律师也提及,责任承担和补偿漏洞的时机还有待商榷,因为法律上有“先刑后民原则”。“先刑后民”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先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定刑罚,再追究民事责任给予赔偿。

  “这个案件是否适用还要看事实证据,根据目前情况,我个人倾向于不适用,因为财政局是可以以存单等票据为证据,向农村信用社索赔的,只要农村信用社有赔偿能力,就应该承担补偿义务。”王碧青律师说。

  洪艳蓉则认为,作为一个经济犯罪案件,追回巨款补上漏洞,需要按照公安系统的经济犯罪处理办法,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国际追捕和引渡。“当然,这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情。”(记者 董显苹 实习记者 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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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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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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