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崔佳明 王红艳)医疗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之一,国家应将医疗责任保险作为法定保险,强制购买。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江苏团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苏北医院院长、扬州市政协副主席王静成4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两会”他将提交书面建议,吁请国家尽快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
王静成说,当前,我国各地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责任保险,虽然让纠纷患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矛盾。但是,已经处于医院投保积极性不高、保险公司谨慎观望的两难境地。
王静成认为,目前施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存在“三病态”,即:一、医疗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限定于医疗事故,医院认为买保险是花冤枉钱,不能解决医院的实际困难;二、医疗责任保险保费计算不科学。保险公司现行的规定,医疗机构按床位、医生数、手术数进行投保,使得多数保险公司出现“拖赔、限赔、惜陪”的现象;三、目前医院机构和医生收入较低,难以再增加投保费用。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财政投入有限,医院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一般性运转,很多中小医院面临较大的生存问题。当发生医疗损害赔偿时,出现医疗收费与医院、医生收入和医疗赔偿费用不成正比。
医疗责任保险是现代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承担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重要机制。王静成认为,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是分散医疗风险和化解医疗纠纷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不仅保障广大患者能得到快速、有效的经济赔偿,也可使医院和医务人员加强自律,并使得医疗机构能从繁杂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用有限的医疗资源为更多的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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