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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林燚称期房和公摊面积应取消

2011年03月05日 02:0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华社电 “要真正落实中央调控过高房价的政策,各地除了要进一步研究房地产调控管理的新举措,还应注意及时革除过时的老制度。”全国人大代表林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和公摊面积,与国际接轨。

  期房易致欺诈纠纷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也就是人们所称的“期房”。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这种边销售、边建设,甚至先销售、后建设的模式,有效缓解了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对开发商群体迅速成长也起了很大作用。

  林燚代表认为,商品房预售制度仅仅只能帮助开发商快速回笼资金,对购房者并没有实质的帮助。相反,几乎八成以上的商品房交易欺诈与纠纷都与卖期房有关系。而炒房号、内部认购等源于期房销售的衍生现象,则是现在中国楼市炒作者最快捷、最容易产生暴利的手段。

  可先试点设过渡期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积累了一定的实力,资产规模过百亿的地产公司随处可见。中央政府应可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建立现房销售制度有两点明显的好处,一是能遏制因恶意炒房而导致的房价飙升。因为现房销售并办好房产证后,你再炒就要缴各种税费,成本上划不来了。二是能够降低购房风险。消费者与开发商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商品房质量更有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经济纠纷。”林燚代表说。

  她同时认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先从试点开始,设立过渡期。因为目前在建的房屋都已经预售出去,一下子规定售现房,可能会出现半年内无房可售的局面,所以要先搞好试点。首先要做好规划,每一个片区选择一个点,与房产公司合作,在开始做方案时就确定为现房试点,财政贷一定的资金给房产开发公司作为对试点的补偿。同时各片各确定一个未售地块,在土地招拍挂时就做好方案,要求完工后现房出售。这样试点成熟后再推开,不致失控。

  “公摊面积是个谜”

  此外,林燚代表还认为,对于新建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与国际接轨。“现在公摊面积有多大仍然是开发商测量的,而且各地没有什么统一标准和规范,无论用何种方式计算房价,公摊面积对购房者来说都是个谜,经常引起买卖双方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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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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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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