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副会长许智慧在全国人代会上表示,公款消费烟草是一种“权力消费”,公务员接受烟草馈赠已成为中国特有的烟草贿赂。为此,她建议国家应该明令禁止政府部门用公款买烟行为。(近日《新京报》)
公务员本应做减少烟草消费的模范,但事实是多年来我国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现象严重。一些公务员在大庭广众之下,旁若无人地吸烟、敬烟、赠烟,而且吸不完打包处理等不端行为,非常有损政府和公务员个人形象。以被媒体曝光的湖北洪湖、监利两县为例,一年的“公务用烟”就达15000—20000余条,每条规定的标准是300—600元,总计所耗约在500万—1000万元之间。这两个县都还是比较贫困的县,以此估算,全国的“公务用烟”花费之巨可谓惊人。
公款消费香烟不仅影响公务员形象,浪费巨额的财政资金,而且带来严重的腐败问题。由于存在巨大的公款消费烟草市场,烟草企业竞相生产天价卷烟,其价格高出普通卷烟数十倍,甚至百倍以上;这些天价烟大多为公款消费,有些天价烟被定为政府“接待用烟”。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对3630人作的关于对公款买烟的看法的调查显示:98.76%的网友认为政府机关不应用纳税人的钱购买卷烟,98.24%的网友认为卷烟不是政府进行公务的必需品,96.86%的网友认为公款买烟是一种腐败行为,93.22%的网友支持政府制定禁止公款买烟的相关政策法规。显然,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关于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早在1993年就有明确规定:“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和发放任何物品、纪念品。”然而,多年来,这一规定流于形式,不仅会议期间公款大量消费香烟,在平时的公务接待中,香烟也几成必备品。在这种情况下,纪检部门出台有关禁止公款消费香烟的规定十分必要。但是,从以往经历来看,要想公款消费香烟真正销声匿迹,杜绝因烟草消费滋生的腐败现象,不仅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出台规定,还需要法律出手,从立法层面予以解决。以法律的威力震慑那些公款消费香烟的“瘾君子”,明确规定一切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及军队,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花费公款购买烟草制品,用公款买烟草制品享用者按贪污论处,如此方能取得标本兼治的效果。(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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