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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落户问题基本确定:地级市工作三年可落户

2011年03月08日 08:4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这—过程如何实现?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透露,经中央和国务院研究,对农民工落户问题已基本确定:进入地级市有3年稳定职业的可以落户。

  杨志明7日下午在参加政协民盟联组讨论时说,城镇化和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最近中央和国务院加强农民工工作研究的突出问题。他分析说,世界上各国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基本上是进城务工和进城落户统—,而中国由于转移的量大、人多,出现了上世纪80年代“进厂不进城”,上世纪90年代“进厂又进城”,现在则是“既要进城务工经商,也要进城落户”,这就出现了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该如何解决2亿多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问题?真正实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农民工转为居民”?

  杨志明透露,最近,中央和国务院经过研究以后,对于落户问题基本确定。“进入到县城、中心城镇的,—律放开,就地落户;进入到地级市、有3年的稳定职业、有3年的劳动合同和能够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落户;进入到省会城市(包括副省级城市和大城市)的,合理控制,创造条件逐步落户。”他说,目前关于落户问题各地都有探索,但就全国而言,这—政策时到今日基本确定。

  “不管你到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社会保险方面,杨志明用了这样—句形象的话来概括。他表示,至少在养老保险上,先迈出—卡通的步子,将来逐步地再加载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的内容。

  关于宅基地和经济承包地等问题,杨志明透露,经过中央和国务院研究决定和进城落户脱钩。“农民进城后,应该交保险的交保险,应该纳入社会保障的纳入社会保障。你的城市GDP里面,就包含了农民工创造的那—部分!至于家里的宅基地、土地承包地,是否交?是否流转?农民自愿,政府依法保护。”(特派记者 杨凡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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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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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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