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周兆军)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0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表示,要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吴邦国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职权,确保各国家机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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