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在工作报告中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听到这些,产生了一种自豪感。中国是一个很大的国家,历史道路又非常曲折,中国人民热切期盼一套公正、稳定、科学的制度来治理国家,以保障来之不易的安宁和幸福。到今天,中国人自己创造的法律体系终于形成了,这是一个巨大的成果,也是一个重要的开端。
徒法不足以自行,完善的立法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公正、科学的司法才能得以体现。在这样一意义上,法院工作的意义与价值就十分重要。从最高法院院长今年和最近两年的工作报告、以及这两年法院提出的工作理念方针看,法院似乎一直在谋划和探索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法院开展的很多工作也是在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护航。比如各级法院在经济审判中越来越关注国家经济政策精神,越来越体现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注意化解经济领域的矛盾纠纷,我认为,法院所作出的这种司法定位较好地把握了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时机,较好地契合了中国特色法治发展的规律,也较好地兼顾了司法规律和社会需求之间的互动。
法律体系建成了,但法治道路不仅没有走完,反而任重而道远。期待若干年的一天最高法院院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成功建成。(网友:骑车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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