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2日电(记者 闻育旻)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蒋向明12日向记者表示,他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乡村建设保障机制的建议》,呼吁国家尽快组织研究,制定出一整套乡村建设保障长效机制。
蒋向明具体说,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将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比重和中央财政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农业所占份额分别提高到5个百分点。同时建立高效、完善的财政投入和监管机制,坚持“引导投向,扶持重点”的原则,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向粮棉油糖丝主产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在“三农”问题上进一步下放权力和权利,进一步放宽地方政府的权限,允许地方为了本地的真实需要征收必要的税费来维持和管理自己,允许农民通过制度解决自己的问题、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是重新对乡村集体和国家在农村公共建设上进行定位。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县级政府的责任在于为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大环境和重要的基础建设,在乡村建设具体细节上还需要靠农民自己,应当大力支持村集体扮演“农村物业公司”的角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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