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北京通州白庙村与河北燕郊枣林村签订《土地换段协议》,“为便于耕作管理”,双方互换面积大体相等的耕地。
时至今日,白庙村村民也没看见“换过来”的耕地,而“换出去”的750余亩土地,被建上高档别墅,每套价值五六百万元。
记者调查得知,这份协议的背后,是燕郊开发区以“土地换段”为幌子,用1122万余元将白庙村耕地购买,并将耕地“漂白”为国有土地,出让给开发商用于房地产项目。
如今,法院已判决,当年《土地换段协议》违法无效。但如何解决陷入困境。
北京区域地图上,南北流向的潮白河,在通州白庙村折为东西流向,然后又折回南北流向。
3月23日,春寒料峭。
白庙村附近的潮白河已近断流,宽约二三十米的河道现出“千沟万壑”,一阵风刮过,卷起沙尘。
位于河南岸的白庙村,土灰色的矮房和院落“趴”在堤下。
隔河相望,一排排灰褐色墙体的独栋别墅,门口嵌着烫金大字———“和安花园达观别墅”。
“和安花园”在官方登记的坐落位置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顺路西侧”。三河市官方信息显示,该小区建设所需各项权属审批手续,均由河北相关部门办理。
而北京市政府部门编制的《行政区域界线基础地理底图》中,上述别墅所在地为北京市界内。
“那儿的地是俺们村的,是北京丢失的。”67岁的白庙村村民宋学明说。
田园消失大兴土木
“河北地”是白庙村在潮白河北岸拥有的一块土地,它与燕郊镇枣林村的土地齿牙交错。
宋学明拿出一张4开大小的白纸,边角皱起,上面的笔画清晰。
这是村民手绘的《1985年至1993年白庙“河北地”草图》,是这片“丢失”土地的微缩。
“河北地”是白庙村在潮白河北岸拥有的一块土地,它与燕郊镇枣林村的土地齿牙交错。
草图显示,“河北地”由耕地和河滩荒地组成,由白庙村60多户村民耕种。
宋学明的记忆中,这里有田,有树,有房。土地旱涝保收,村民生活稳定。
当时潮白河有水,村民到对岸耕作需乘船,运肥料和拉粮食都比较困难。村里就将60户人家专门驻扎北岸,还盖上房屋。
1982年,白庙村实行承包责任制。村民承包期从1984年到1994年。“河北地”种上玉米等作物,还有果树和杨树等。
宋学明等村民称,1990年左右,村里上涨承包费和水电费。由于接受不了高额承包费,再加上隔着河耕作不便,大多数村民搬回本村。
田地荒了一阵,房屋也闲置下来。
1992年8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
“河北地”旁边的枣林村被划入燕郊开发区。
白庙村村民王永亮回忆,就在这个时间段,听到有公司准备在“河北地”旁边的枣林村土地投资兴建高尔夫球场。1993年下半年,附近出现一些彩钢板临时房,工人开始铺设草坪。不久,“河北地”也被围挡圈了起来。
现年82岁的宋学增,是最后一个离开“河北地”的白庙人。
1996年,宋学增接到村委会通知:“河北地”已租赁给他人,不能继续耕种,必须搬离。
宋学增拒绝搬家,随后家里被断电断水。最终,村里给了几千元搬家费,时年66岁的他和老伴搬离。
2003年左右,宋学明等人发现,“河北地”上开始大兴土木,桃树等被铲车连根刨掉,各类房屋逐渐筑起。
两村签协议京冀“换”耕地
协议规定,通州白庙村将755.28亩的“河北地”让出,换燕郊枣林村位于河西岸等面积土地。
看到本村耕地盖起房子,白庙村村民开始追问时任村委会,得到的答复是“出租给了别人”。
村里土地出租,村民未分到租金,宋学增等上年纪的村民,无地可种,只能靠捡拾垃圾维生。
村民们向镇、县、市等各级部门反映问题,但均未得到解决。
2004年9月,新一届村委会上任。
新村主任高树全清理村委会材料时,发现4份《土地换段协议》。
村民们这才知道“河北地”已被“换走”。
《土地换段协议》由白庙村村委会和枣林村村委会签订,1993年9月至1999年3月,共签4份。
协议称,“潮白河两岸互有白庙村与枣林村土地,长期不便耕作与管理”,“为满足两村群众多年心愿,两村委会本着方便生产、互利互惠原则”,“经多次协商,达成土地换段协议”。
协议规定,白庙村将755.28亩的“河北地”让出,换枣林村位于潮白河西岸的755.06亩土地。
由于白庙村土质较好,枣林村土地贫瘠、缺少水源,白庙村得到总计1122.498万元的补偿。
《土地换段协议》中,没有约定土地交换的期限,但注明“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且“双方互不干涉调整换段后土地的使用”。
换地是否经过审批,补偿款的去向等,经手此事的原白庙村委会主任王增林和原枣林村委会主任李凤恒,均拒绝接受采访。
时任白庙村党支部书记的张树奉只表示,“当时对白庙村是有利的”,补偿款都已记账,“一分钱我也没拿自己家来”。
高树全证实,根据账目显示,这笔钱当时确实入了白庙村委会账目,后来逐渐被花光。一些村民福利、村内建设和村委会等开支也用了这笔钱。
村民们称,村委会曾在短期内向65岁以上的村民发放每月25元的补贴外,没再分过钱,“一千多万的补偿款,是笔糊涂账”。
换地幌子下私卖耕地
通州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先后判决,枣林村在潮白河西岸无土地,协议违法应属无效。
深藏10年的《土地换段协议》曝光后,白庙村村民更愤怒了。
“简直是胡说八道,枣林村在河西岸就没有地。”宋学增等村民说,《土地换段协议》所称“换枣林755.06亩土地”根本不存在。村民们怀疑,前届村委会欺骗村民,将“河北地”卖了一千多万元,“还是卖给了河北。”
2005年,白庙村委会起诉枣林村委会,要求撤销当年协议。
当年11月和2006年9月,通州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先后判决,白庙村“置换”给枣林村的土地在北京市行政管理范围内。双方签订《土地换段协议》后,均未报有关部门审批。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枣林村在潮白河西岸并无土地,该协议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今年3月22日,现任枣林村委会值班人员称,这场官司与枣林村关系不大,法院开庭,村里都不会派人出庭,而由代理律师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