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28日就国务院新近发布的《土地复垦条例》举行新闻通气会,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就《条例》出台的原因、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打算进行了介绍。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所有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可以为国家增加6000多万亩耕地、3000多万亩其他农用地。既可以为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做出重要贡献,也可以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提供用地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我国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共损毁土地约1.3亿多亩,其中,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约1亿多亩,自然灾害损毁约2000多万亩。已复垦面积约3000多万亩,但还有约1亿多亩尚未得到复垦。同时,每年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的土地不断增加。据统计,目前平均每年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的土地约几百万亩。
为了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国务院曾于1988年公布了《土地复垦规定》,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也对土地复垦做了原则规定。上述规定对促进土地复垦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创建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土地复垦法律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土地复垦面临的严峻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条例》在1988年国务院制定的《土地复垦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了土地复垦的监管措施,建立有效的监管制约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加强和规范土地复垦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对于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方面,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十二五”期间各类非农建设用地需求仍很强劲,耕地保护压力依然巨大;另一方面,我国因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还有1亿多亩没有复垦利用。如果能按照“因地制宜,综合整治,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草则草”的原则,对所有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就可以为国家增加6000多万亩耕地、3000多万亩其他农用地。既可以为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做出重要贡献,也可以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提供用地保障。
与此同时,《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强了损毁土地的复垦,为解决成千上万名农民的生计问题提供了新的保障。在一些土地破坏严重的地区,大量农民群众陷入“无房可居、无地可种、无岗可上、无水可用”的困境。以淮北为例,自70年代以来,累计塌陷土地24万亩,导致25万农民无地可种,同时,目前每年还要新增塌陷地上万亩。对塌陷区等损毁土地进行复垦,既加强土地破坏区的生态治理,发挥很好的环境效益,同时也为这些地区的农民提供新的生活保障。
据了解,下一步国土资源部门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土地复垦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土地复垦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工作的认识,增强复垦义务人对土地复垦工作的自觉性,提升公众对土地复垦、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认知度;落实《条例》的主要制度和主要措施,对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条例》提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奠定基础。(记者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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