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去年发生的3起矿难造成44人死亡,近日,渭南市对这3起生产事故中负有责任的5名领导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010年7月17日,韩城市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小南沟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8人死亡。2010年6月20日,白水县冯雷镇红联煤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井下7人死亡。2010年10月14日,潼关县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窒息事故,造成9死6伤。经渭南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市政府常务会批准,近日给予韩城市市长张建中、渭南市煤炭局局长张发印、韩城市原副市长苗振兴、白水县副县长李卫东、潼关县副县长李含存行政警告处分。 (记者 石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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