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6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日前通报近日发生在吉林、贵州的两起瓦斯事故。通报要求,各地要严把复产验收关,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防止突击生产追逐最后利益而忽视安全、酿成事故。
3月24日,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6人受伤。该矿属乡镇煤矿,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为低瓦斯矿井。通报称,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局部通风管理混乱,随意开停局扇,造成瓦斯积聚,带电维修开关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3月28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淤泥乡罗多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该矿属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报指出,该矿未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不到位,11007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放炮作业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通报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非法生产、违章作业、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
二、突出抓好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进一步明确煤矿复产验收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对放假与停产检修煤矿,要逐矿落实复产验收时间安排,做到严格有序恢复生产。
三、切实加强煤矿通风管理。要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和瓦斯检查,严禁超限作业。
四、加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煤矿,要立即启动矿井防突能力评估,对不具备防突能力的煤矿要采取停产整顿、限期改正直至关闭等措施。
五、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这两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吉林、贵州两省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追究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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