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股暖流在2011年春天涌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在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施政目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在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的同时,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毕竟,公众参与的程度和能力将决定社会改革的成败,社会管理的改革如同其他改革一样,同样需要从人民的实践创造中汲取智慧,从人民的发展要求中获得动力。
那么,当前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需求、能力究竟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解决之道又在哪里?半月谈记者奔赴北京、辽宁、福建、湖北、湖南、四川等地进行了深入调研。
公众参与渐成时代潮流
我国公众从来都不缺乏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不断高涨,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有了长足进步。在党和政府的培育和引导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渐成时代潮流,公众与政府共建共治和谐社会的局面正在形成。
公众参与渠道多种多样,“制度建设者”越来越多
“我并不是‘刁民’,我只不过是想做一个制度的建设者,为完善社会管理尽点力量。”在福建省龙岩市闹市区一间陈旧、拥挤的办公室里,多年从事公益诉讼的法律工作者丘建东恳切地说。自1996年状告龙岩市邮电局不遵守夜间长途电话减半的收费规定,索赔1.2元获胜以来,15年里,他每年都会以普通公民的身份,针对一些政府部门和国有垄断企业的不合理规定提起公益诉讼,至今已经打了24场公益诉讼官司。
尽管丘建东从事公益诉讼到目前为止只有30%的成功率,且付出不少时间、财力,但他始终无怨无悔,保持着一种“虽败犹荣”的激情。他说:“从事公益诉讼,促进社会法律思想体系和公民法律意识的进步,当是人生快事。”
丘建东在从事公益诉讼之余,经常积极参与政府、人大等组织的征集立法意见建议活动,并通过信访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具体法律问题。他说,网络的出现为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便利条件。
丘建东正是当前公众热心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个鲜活例子。不论是网络还是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意见表达参与社会管理已成为常态。大到政府的财政预算、城市规划、改革方案,小到社区建设、污染治理等,公众均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愿。今年3月公布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对原草案进行了大幅调整,这与“开门立法”征集来的大量网友意见密切相关。在原草案公布过程中,“全国人大网”收到2万多名网民提出的近10万条意见。而2006年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曾收到近20万条意见。
在表达意见的“智力参与”同时,更多的公众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在农村,由普通村民组成的监事会有效地保证了基层民主监督的实现,人民调解员活跃在化解矛盾的维稳一线;在城市,义工文化、志愿者精神不断发扬光大,从事公益活动已经成为许多公民的人生选择。从街头的交通协管员到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普通公众的身影几乎出现在社会管理的每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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