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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成时代潮流 制度壁垒亟待破除(4)

2011年04月06日 13:29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共建共治”局面有望形成

  尽管存在重重困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下,社会管理领域的全面改革已经起步,一些先行先试者的探索更是可圈可点。对于热心社会管理的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来说,温暖的春天正在到来,充满活力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有望形成。

  政府自我限权,公众参与将拥有更多空间

  “在当前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的改革中,真正的动力将来自政府的观念转变,来自政府对行政和社会资源的有序让渡,来自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公共空间的逐步确立。”辽宁省社科院省情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郭小刚认为,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政府要承担的社会管理责任越来越多,“全能型”管理的能力明显不足,但却不能通过不断扩张人员机构、增加财政支出来弥补,那样将造成整个社会发展停滞不前。唯一的选择在于转变职能、自我限权,将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向社会公众、尤其是社会组织转移,形成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当前,一些地方有意识地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向基层社区自治组织转移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湖南长沙,一个被老百姓称为“草根自治”的社区治理模式已经形成,它在政府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之间找到了一个恰当的结合点,将宠物管理、治安防范、家庭矛盾化解、文化建设、计生服务等原本由居委会承担的职能向居民选举组成的“自治协会”转移,不但有效化解了新型城市社区的诸多矛盾,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还有效提高了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降低了行政成本,可谓一举多得。

  除了社区建设的基层民生事务,一些地方还在政府预算等社会管理的高端领域引导公众参与,将预算审核权、监督权等交给社会公众,同样效果显著。浙江温岭市新河镇连续6年坚持推行“参与式预算”,在预算编制阶段就召开民主恳谈会,让社会公众自愿参加,直接行使“预算修正权”。6年来,新河镇的财政赤字从高达5800万元削减到今天的1000多万元,得到群众的高度赞扬。“改革的确是自我削权。”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说,“但事实上是,权力小了,压力小了,工作的阻力也小了。”

  来自基层的探索表明,政府自我限权的改革每进一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空间就大了一分。随着各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举不断推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无疑将拥有更多空间。

  购买服务、孵化培育,扶持民间组织新举不断

  “北京将在全国率先形成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新京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时如是说。北京之所以有这样的底气,来自其对民间社会组织发展的有力支持。

  北京是全国社会组织最为集中的城市,活跃着数万家草根组织。2009年起,北京市创新社会管理思路,将团市委、市科协、市妇联等30家人民团体确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其分类联系民间社会组织,成功解决了民间组织的管理难题。这些“枢纽型”社会组织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先后联系到24000多家民间组织,引领同类别社会组织共同发展,为其提供注册、培训等帮助,使民间组织一盘散沙的现状得到有效整合。

  2010年,北京市还建立了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制度,出资上亿元向社会组织购买了300项公益服务项目,主要涉及扶贫救助、扶老助残、医疗卫生、妇幼保护、促进就业等十大民生领域。政府购买项目,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金和机会,使其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对民间组织发展提供更有力帮助的探索来自上海、广东深圳等地。2010年3月,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启动了“社会组织孵化实验基地”,通过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小额补助、能力建设、组织架构、战略规划等服务。目前已有从事环保、助残、儿童服务等六家草根公益组织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实验基地”,将接受10个月的孵化服务。深圳还专门制定政策,将80%的政府事务性管理和服务职能转交给社会组织承接,给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

  长久困扰民间组织发展的注册难题已开始破题。广东、天津、安徽等地尝试改革创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构建直接登记、综合监管、依法活动新体制。深圳市突破双重管理体制,工商经济类、社会服务类和公益慈善类的社会组织可以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注册。

  这些改革都得到了民政部的有力支持。今年两会期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深圳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服务职能、改革社会组织管理登记制度,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希望能够向全国推广。可以预见,民间组织整体上的注册难题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得以破解。

  形成“共治共建”新格局还需更有力改革

  “对于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我们要有更长远的眼光。”在基层从事弘扬传统文化等公益事业的民间组织“一耽学堂”总干事逄飞认为,国家对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应有更加明确的战略性安排,要有系统的政策“坐标系”,这样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才能从中找到发展的方向,社会管理资源的配置才更有效率。

  “在完善社会治理格局的过程中,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目标可以说是与政府‘共建共治’,从政府角度来说其目标则是‘公共管理社会化’。”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从我国当前的实际状况看,在推进公共管理社会化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在一些重点领域的推动,改善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管理格局的改善。他建议,在国家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的建设中,要引入市场机制,大力推进公共管理社会化;政府职能外移,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放松对市场的限制,扩大市场主体准入的领域;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

  显然,对于有志于参与社会管理的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来说,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改革才刚刚开始,人们有理由期待更多破冰之举。(记者 邓伽 实习生 付潇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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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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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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