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傍晚,深圳市轨道办对上月10日以来发生的3起事故进行了通报。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轨道办主任赵鹏林表示,深圳轨道二期不存在赶工期导致安全事故,轨道二期开通后,安全运行不存在问题。
据悉,3月10日四号线龙华车辆段调试期间列车脱轨,3月29日一号线大新站污水涌入造成塌方,4月4日五号线上水径站工地意外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其中,4号线脱轨事故原因已经查明并处理完毕,1号线塌方和5号线工地意外事故原因还在认定过程中。
“深圳轨道二期工程工期适中”
赵鹏林在通报会上表示,目前一些问题集中在这一两月发生,是因为在这一两月里,是各阶段工程碰头的最复杂的时候。此前建设期,各个项目是单独的,但在调试阶段,各种项目都汇集到一起,属于由建设向运营进行各项交接的过渡期,情况最为复杂。
对于工期,赵鹏林表示,不能说长,也不能说短。二期工程从2005年开始,大部分工程开始在2007年,期间工期有4年半的时间,这是目前国内铁路交通建设的一个基本时间表。但在后期有紧张的感觉,赵鹏林表示,主要是由于一些计划外改进的工作量的加入。比如现在站点标识的字体,在实际使用后得到的反馈是市民认为字体有些小,看不清,就需要加大。
“工期本身是合理的,我们认为,不存在赶工期导致安全事故的因素。”
关于安全问题,赵鹏林表示,各条轨道线路在开通之前都要经过层层严格的验收。“在确保市民安全情况下,我们才开通。二期工程安全是有保障的。”
安全问题关注重点将调整
对于发生的上述几件事件,在分析相关原因后,赵鹏林表示,此前轨道办已要求在地铁建设过程中,各个线路每周都要汇报风险隐患,轨道办归纳统计以后,有轻重缓急来对待,分期进行监控。
而针对在调试期出现的各种专业交叉作业,又要调试又要运行而暴露的新问题,目前已经要求各部门关注重点由原来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上面,调整为集中在交叉作业方面。
此外,他表示,轨道交通进入网络运行后,三个企业都在试运行,车辆是新的,操作人员是新的,乘客也是新的,本身也存在着一些工作上的失误,对于危险源的判断还不准确。对于现场的调度和管理人员,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事故公开通报制度也在摸索中
对于类似安全事故应当如何向公众通报的问题,赵鹏林表示,上述三起事故,轨道办均发了通报。被通报的企业,会进入建筑安全生产黑名单,对今后招投标都存在影响,“而不是像有些公众认为的要隐瞒什么,也隐瞒不了。”
调试期本身就是要发现和查找各种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其间发生的事故和问题,什么情况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什么情况可以内部通报处理,轨道办方面表示,也在进行摸索和探讨的过程中。 (南方都市报记者/王莹 任笑一 实习生/夏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