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震后引发了人们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关注。
据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的应急避难所建设以“就近、可通达、易实施、平震结合”为指导性原则,主要依托城市绿地、公园、学校操场、广场等设施,避难场所应建设必要的市政、治安和医疗救助等配套设施。截至去年底,全市有9个区县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32个,总面积501.94万平方米,可容纳人数156.6万人。
但是,记者近日走访了海淀、朝阳、西城和东城区的6个被认定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园发现,应急避难所有些应急设施被挪作他用。
应急供水设施变成小库房
海淀公园南侧有一间白色的小屋,屋外的墙上挂有应急供水的标示牌。从小屋的窗户望进去,胶皮管、钢管、雨靴、钢丝、机器零件、机油等杂物凌乱地堆在里面,仿佛久已不用的库房。这是记者在海淀公园内找到的惟一应急供水的设施。
“这里应急避难时提供水源?看不出来,以为是绿化队的库房呢。”每日在这里跑步的姚先生,被问到应急避难场所的供水设施时,一头雾水。
当记者走到海淀公园的北部时发现,原本规划为应急物资中心、应急医疗区和应急指挥中心的区域,虽然树立着很明显的“应急避难场所”的指示牌,但现在却变成了建筑工地,远远地便可以闻到气焊时刺鼻的味道。
“我们是在这里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对于占用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地盘”,他说没有接到任何相关的通知。
“我们的任务只是在灾情出现时配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做好应急避难的工作就可以了。”海淀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认为,应急避难设施的管理工作不归公园负责,而且拨发给公园的经费中也没有这一项费用。
记者查阅到,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如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会由相关部门给予处罚。而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要求,不按照规范要求保持避难场所、疏散通道完好与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的,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
应急避难标志难寻找
马甸公园有6个入口,但是只有在东、西两个进门处,才能看到标有应急棚宿区、应急指挥处等应急设施方向的指示路牌。其他各个入口和公园内部的路口分岔处,均没有相应的标示。
在面积为马甸公园2倍多的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由于内部方向指示牌过少,在里面寻找应急避难设施,更像是“大海捞针”。
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的1号入口处,记者发现了应急厕所、应急物资供应等设施的方向指示牌,但是由于维护不当,这个指示牌所指的方向已经与道路本身的方向偏离,指向了路南侧的树林中。记者沿着路继续前行,几百米后终于发现了下一个指路牌,但是这个路牌只标有“应急供水”和“应急医疗救护”这两个区域的方向在南边,但是记者却在这个路牌东边3米外的距离发现了一个应急供水点。由于缺少明确的方向指示牌,哪怕是每天来公园遛弯的老人也很难说出每个应急设施的大致位置。
这种标示指引不全的情况,在记者走访的应急避难场所中普遍存在。记者走访的6个公园中,只有在万寿公园里,可以在公园内部的各个路口都清晰地看到应急避难设施的方向指示牌。
而记者查询得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二十条中还规定,本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当考虑地震发生时人员紧急疏散和避险的需要,预留通道和必要的绿地、广场和空地……避难场所、紧急疏散通道的所有权人或者授权管理者,应当保持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完好与畅通,并按照规范设置明显标志。
毗邻避难场所 根本不知情
本市的应急避难场所一般会在公园或绿地的入口处设有“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标识牌上还会有一个人在奔跑的图形。
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其实就是要让市民了解自己居所附近的应急避难场所,万一发生灾难,可以知道去哪里躲避。但是,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由于宣传教育少,很多市民并不知道自己居所附近“藏”着应急避难场所。
“万寿公园还是应急避难场所啊?这我真不知道啊。”在陶然亭附近住了近7年、今年29岁的黄先生说,因为平时没有时间逛公园,他从没有听说过万寿公园是应急避难场所。
相比而言,老人可能逛公园比较多,对此也要熟悉得多。“这整个公园就是应急避难场所,地震时往这跑就对了。”在明城墙遗址公园遛弯的周大爷,一边跟熟人打招呼,一边从容地回答记者的提问。
“这个标志啊,是说里面能找到水么?但是怎么用啊。”当被问到应急供水、应急供电等设施的使用时,周大爷却也含糊起来。
“我在这儿遛早这么多年了,这些应急设施都没用过。”王阿姨经常来万寿公园锻炼,但她因为从未经历过地震等紧急情况,所以从来没仔细“研究”过应急设施的使用问题,“也是,应该培训市民,真有紧急情况,得有人会使用这些设施呀。”她说。
实习生 王芳菲 本报记者 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