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工人日报)4月14日刊发的《公墓管理部门怎么成了墓地“股东”》引起了强烈反响。重庆当地居民也从网上看到了本报报道。他们直言:文中所说桃园公墓一事仅是冰山一角,长寿区全区的公墓没有一家是手续齐备的。
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公益性公墓公开售卖
作为埋葬逝者、供后人祭祀的公墓,在重庆市长寿区变成赚钱的工具,早已不是什么新闻。
位于长寿区渡舟镇果园村的小山公墓,是一座公益性公墓。但这里随处都有一股让人不舒服的商业味。
记者4月13日沿盘山公路而行,看见山坡上竖立着一排排的墓碑,却无明显的公墓标识。
来到半山腰的一个平地休息时,从旁边一所小屋内冒出一人,询问记者是否想买墓。未待回答,该男子就热情地向记者推销起生意来。
自称叫刘平的该男子是这片公墓的联系人。刘平说:“按规格不同,公墓价格也分为很多种,最便宜的几百元,最贵的要1.28万元。我们这里是公益性公墓,所以价格要比一般的经营性公墓稍微便宜一点。”
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合法的手续时,刘平很快从摩托车的储物箱里拿出了一份文件,并告诉记者:这就是当地民政局开具的公墓合法文件的复印本。
刘平还说,小山公墓虽然是公益性公墓,但来买的人却不少。除了大部分本地居民外,也有不少外地居民,现在安葬人数已经接近1万人。2009年征地20亩,现有土地非常充足。
“以前做过最大的墓卖2万多元,宽1.7米。但是只做了6个,上面就不准做了。你们要买的话,最大的也只能做到宽1.3米左右,1.28万元。”刘平介绍。
记者在现场看到,最大的墓占地约4平方米~5平方米,有的墓地修建了小型的平台和护栏。
据了解,公墓分为两种,公益性公墓和公共性公墓。公益性公墓为公益设施,仅面向当地村民,给当地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免费安葬,小部分须支付一定的成本费用。公共性公墓则是一般所说的经营性公墓,面向全社会,实行有偿服务。
早在2009年7月,重庆市民政局就转发了《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公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县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决制止农村公益性公墓对外经营牟利的行为。
占用耕地强行修建公墓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天堂村某公司,以流转农用耕地为名,在该村长寿寨东门口坎下马道子至雨台山一带“非法占用农用耕地50余亩”修建经营性公墓,近日遭到该村60多位村民签名坚决反对。
村民们告诉记者,该公司未经批准,强行修建公墓,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也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公墓管理的法律法规。
据村民们说,该村个别村干部以修果园为名,骗取部分村民出租土地,与该公司签订了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这个合同规定“承租方有权建公墓施工和经营;镇政府有权监督承租方按建公墓用地用途经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地不仅自古以来就是熟田熟土,同时也是该村人口最密集的居民点。其中,最密集、居住人口最多的王家老塆、串房子、深塆三个大院子,有40余户100多口村民。而这个公墓距这三个院子仅有二三十米。
“公墓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饮用水源,破坏了生活、生产以及农用灌溉水源……”村民们说。
为什么“想合法经营却合法不了”
连日来,记者先后调查了位于长寿城区周边的双龙公墓、天台寺骨灰堂、渡舟公墓以及观音山公墓等,发现竟没有一家是手续齐备的。
“长寿区到底有没有合法的公墓?”当记者今天就此问题采访长寿区民政局长唐远志时,唐回答很干脆:“长寿区当然有合法的公墓,桃园公墓就是一个合法的经营性公墓。”
唐解释说:“虽然桃园公墓还欠缺一些手续,但是它其实是一个合法的经营性公墓,而欠缺的手续也正在办理中,很快就能完善。”
唐远志还告诉记者,长寿区之所以存在许多手续不齐全的非法公墓,其实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民政部门现在正全力完善这些公墓的手续。下一步就是全力整改非法公墓。
对这位局长的说法,此间一些公墓经营者心存疑虑。位于长寿区江南镇的归园公墓的一位负责人就称,他们是2003年由区政府招商引资来此建墓园的,前后投资数千万元,可至今仍没有完备相关手续。
“我们也想合法经营,可就是合法不了!”这位负责人说,几年来已办理了30余份审批手续,好不容易等来了征用土地的名额,可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在“重庆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上加盖长寿区殡仪馆公章的事,已经拖延了400余天,致使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无法进行下去。记者李国 实习生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