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胡集中心所原所长周文彬,在微博上直播了去亳州市纪委“自首”并检举曾向上级(利辛县国土局局长于强等3名局领导)行贿一事。(4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明白了周文彬自首的内容,以及他要举报的人,就不难体会他在出发那一刻“一颗忐忑的心朝着不可预料的未来”的那种感觉。同为安徽官员,周文彬应该知道阜阳“白宫”案,知道因为举报“白宫书记”而蹊跷死于狱中的李国福。所以周文彬说他没敢把自首的决定告诉家里任何人。
周文彬与其说是微博直播自首,不如说是直播举报,他是想借助微博的力量,将举报放在众目睽睽之下,既给接受举报的部门施加压力,也为自己赢得更多的胜算,就像民工跳桥讨薪或开胸验肺,只为赢得更多舆论关注一样。微博直播举报,相比传统程序举报算是一种形式创新,官员为举报上司不得不借助形式创新吸引关注,这和民工为讨薪不得不持续形式创新在本质上没有区别,都透着一股悲凉。
周文彬将举报行为看作“赴死”一般的艰难和忐忑,是周文彬小题大做、自己吓自己吗?显然不是。举报者的热脸贴上的却是接受举报者的冷屁股,这种现象实在太多了,比如举报信可能马上就到了被举报者的手里。某种意义上,周文彬是在赌博,赌的是在微博的传播下,僵化的监督举报程序能否重新正常发挥一次功用。
对于反腐败来说,积极鼓励内部人举报无疑是有力的遏制举措。但是,因为对举报人的保护非常不力,很多人就是想举报也不敢举报,于是就形成了一种逆向示范效应。我们还不清楚周文彬为何要自首行贿并检举上司,但这注定不会给更多人增添举报胆量,他只能“成为另类”。
一个亟待回答的问题是:周文彬们何时才不必抱着“赴死”的忐忑去举报?微博直播的力量,远远不及法律的保护,周文彬微博直播举报,其实正是对《举报人保护法》的强烈呼唤。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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