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3天内查获40吨毒豆芽,经检测,其中含有亚硝酸钠、恩诺沙星等。人食用含亚硝酸钠的食品会致癌,恩诺沙星是动物专用药,禁止在食品中添加。沈阳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会议上,各部门均阐释毒豆芽不归自己监管。(4月20日《沈阳日报》)
对于沈阳毒豆芽问题,工商部门回应称不能因毒豆芽“无证生产”而否定食品领域无证生产事实,这种情况下只能归质监部门管;质监部门称毒豆芽应该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而农业主管部门说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这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平时权力无限大的质监部门,却在一个豆芽面前折了腰。据说,当公安部门去查封时,一个黑加工点老板喊冤:“大家都这么干凭什么抓我”。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已经在沈阳加工“毒豆芽”多年,他的黑加工点在3年前曾被当地一家电视台曝光,但结果不了了之,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虽然各部委拿出不归自己管的证据有一定道理,但这解释不通为何毒豆芽可以一路畅通无阻,甚至于被查封时有人还觉得冤枉。在各部门的相互推诿之下,损害的只能是消费者的健康权益。难道就没有另一种解读方式吗?物是死的,人是活的,几个部门都管不了,那到底谁管?当真不能管还是根本不想管?
毒豆芽无人理睬说明了两点:一者,权力部门还没有学会主动监管市场的不法行为,依然本着不曝光不监管,曝光后缺乏执行细则同样不监管。前几天有媒体称在食品安全领域,监管部门存在“养鱼执法”的问题,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某些行业潜规则不闻不顾或者只是稍加处罚,动摇不了根本,等到媒体曝光将之推到风口浪尖时才会下决心整顿。这是权力部门不会主动的有力证明。二者,权力部门没有意识到对不法商贩监管,实际是对公众健康权益的负责,而是只认为监管部门的行为只是执行条例具体规定,没有这项具体规定就会手足无措。
事实证明,如果监管部门真的去执行自己的责任,并不是一个多么难的行动。只不过,许多部门还习惯于在桌子后执法,而不是根据实际。在毒豆芽被曝光后,只是想着如何规避责任。在一个秩序规范的市场经济中,监管部门所起的作用尤为重要。毒豆芽能够肆无忌惮地生产,商贩唯利是图、不顾道义终究只是一个巴掌。在另一只手上,注定已经写满了监管的缺失。(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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