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不到半年,竟给县里几乎所有违规的领导干部的车开了138张罚单,就连公安局的车也未能幸免,前来说情者无一例外吃了“闭门羹”。山西省浑源县女交警毛丽拒为“特权车”开“绿灯”的做法近日在网上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和追捧,被网友们称为“恒山脚下最美女交警”。
这则新闻有两个看点:
其一,特权作祟,官员屡违章。在浑源小县城里,半年不到的时间交警毛丽就处理了138次违反交通规则的公车,如果加上毛丽不当值查处的或逃过处罚的违规公车,数字可能会更惊人,也许该县坐公车的官员人均可以分配到数次处罚。为何一个小小的县城中会有如此多的官员不遵守交通法规?
其二,弱女较真,严惩不留情。权弱位卑的小女子毛丽视使命为天职,不畏强权、公正执法,对“违规”毫不手软,频下“死手”,这种久违的正直正义让人感动。但我们担心,她的这种“不懂事”、“不入流”、“不合群”会给她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在浑源县,许多人对毛丽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不理解,认为她“有点轴”、“精神有问题”。毛丽之所以被认为“有点轴”、“精神有问题”,主要在于她不“媚官”、不“怕官”,在其他“媚官”、“怕官”人的眼里,她的这种行为当然就显得“不懂事”、“不入流”、“不合群”。
笔者认为,“恒山脚下最美女交警”开出的138张处罚单,不仅仅是在治理公车违章,更在治理“媚官”恶俗。
人们“媚官”、“怕官”、“唯官”,除了自身心理上的因素外,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官员有等级之分、高低之别,官员用“特权”可以压人、欺人、整人。虽说,我们讲求官民平等,制定了无数官民平等的清规戒律,并用“公仆”、“勤务员”、“公务员”等进行约束,但媚官的习俗却改观不大。
“媚官”思维危害较大,特别是如毛丽之类的执法群体中若出现“媚官”现象,将使“法治”变为“人治”,法治的核心要求是平等,若“媚官”便不会法律至上,便不能敬畏法律,就很难做到自觉遵守法律,而是把法律当武器当工具,使之弹性化实用化,让法律就失去社会的支持。
幸甚,我们还有毛丽式不“媚官”的正义化身!盼望所有党员干部改变对对官的认识,端正对官的态度,把不“媚官”作为必备品格和终身修养,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媚官”行为告别。更希望大大小小的官员以周恩来、焦裕禄、杨善洲等为榜样,放下官架、去除官威,真心实意做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不让人“媚”,更让人不能“媚”、不敢“媚”。(潘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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