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济南日报:“好人观”矮化公务员道德标准

2011年04月21日 14:19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观看黄色录像、不见义勇为、搞婚外情、违章搭建……这些社会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不良行为,如今都被以“禁令”的形式一一列入《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中。(4月20日《扬子晚报》)

  历时一年多酝酿的南通版“公务员道德和诚信规范”终于出炉。尽管南通市有关人员表示,出台新规旨在突破原有重“绩”轻“德”的评测体系,“在法律制度等强制性底线之上,重构公务员群体的价值体系”,但人们仍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充满质疑。

  首先,把“好人”底线列为“规范”矮化了公务员道德标准。南通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陈珏新处长称制定《规范》的目的是让公务员首先做一个“好人”。应该说,禁止闯红灯、违章搭建等不良行为早已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社会共识,把常识当“禁令”,把强制性法律降格为“规范”,既降低了公务员的道德标准,也有悖于“公务员道德和诚信规范”的应有之义,更有重复立法之嫌。

  其次,包罗万象的“规范”缺乏可行性。按照“做官先要做人,好官必是好人”的社会常理,用“规范”把公务员首先约束为一个“好人”的思路是正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比如,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就中国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传统道德规范,例如包养情妇、拒绝赡养父母、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提出明确无误的处罚规定。假如各级地方政府将中央政策都无法落实,出台再多的规定岂不徒具观赏价值?

  在全国性开展治庸、治懒、治散的大背景下,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还是要立足于教育、管理和问责。当前,重中之重是切实落实好《公务员法》和相关条规和条例,只要把目前已基本完善的法律体系执行到位,遏制公务员队伍“道德滑坡”的状况必定大见成效。(张玉胜)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肖媛媛】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