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
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朱明国
近年来,我省大力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推动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省举办庆典和研讨会、论坛活动分别比2008年减少68%和97%,各级财政用于此类活动的经费支出从2008年的7.6亿元减少到2010年的3.1亿元。
一、加强领导,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耗费大量财政资金,助长形式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由财政出资或党政机关举办的此类活动在2009年实现减半的目标。省委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由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省纪委监察厅、纠风办牵头负责全省清理规范工作,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地各部门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精心组织,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推进
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边清理边规范的思路和层层推进的办法,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首先,摸清底数。采取“双向”摸查的办法:一是自下而上的自查。各级各部门对照自查登记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财政出资或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的活动逐项清理登记,并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自上而下的核查。省纪委监察厅、纠风办对照各级各部门报来的情况,对活动的规模、期限、筹资等情况进行抽查;省财政厅通过查阅账目、动态监管等办法,对用于活动的资金流向进行全程跟踪。
第二,分类处理。不符合法律法规、中央和省文件规定的,坚决停办;活动经费、参与人员、出席领导明显过多的,坚决纠正;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坚决取缔;向基层和企业转嫁费用或借机乱收费、滥发钱物的,坚决查处。经对有固定周期的985个项目进行甄别,核准举办97项,其中调整经费或参与范围的68项。
第三,严格审批。明确规定市、县两级的直属单位一律不得主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单位确需举办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省直单位举办的项目,须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县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名义举办的项目,报上一级纠风办审批。审批坚持“两项”标准:一是“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推动工作,有利于激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三个不准”,即不准要求基层、企业出资,不准有偿邀请演艺明星助兴,不准借活动之机滥发钱物和纪念品。据统计,2009年审批不同意项目比例达92%,2010年没有审批同意新增项目。
第四,逐步规范。在严格审批备案的基础上,我们加强对经费开支与领导出席的管理,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开展“行政经费节约年”活动,把财政经费节约与党政干部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实行重大节日经费支出检查制度,加强对社团组织、中介机构、企业等举办相关活动的监管,要求财政不出资,领导干部不出席、不题词、不发贺信贺电。
三、严格督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我省把加强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举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规定内容。2009和2010年,由省级领导带队,对21个地级以上市和省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二是加强明察暗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联合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去年,我们将某市辖区在活动中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晚会问题拍成暗访片,公开曝光,该市高度重视,及时整改,有效杜绝了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严查违规行为。省纪委监察厅、纠风办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每年组织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年以来,全省共查处28个单位的违规问题,对50名责任人实行问责,其中3名厅级领导干部被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