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2011年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通报提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汛前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要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前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超前谋划部署、预防,做好各类隐患、危险点的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工作。
二是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联合、协调与配合,强化各类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
三是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层层落实责任,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基层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是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重大危险源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确保安全渡汛。
五是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值守和应对准备,确保能够及时、有序、有力、有效地应对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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