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9日对“禁止农民工上访讨薪”一事作出回应,承认此前公布的文件“文字表述确有错误”,而且在内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关上不够严格,宣布立即撤回该文件,修改完善后重新发布。
深圳市有关部门在各界强烈批评之下,决定撤回文件,准备另行改正后颁发,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但是发出如此明显违法、违规的文件,仅系“表述有误”吗?
这不仅不是表述有误,而更像是一种惯性的偏航思维长期发酵后导致的权力滥用。国家法律规定,公民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民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农民工们的讨薪上访行为,政府不仅不该阻碍,还应积极、有效地疏通农民工正常反映问题的渠道,并帮他们维护合法权益不受黑心欠薪商的侵害。只有正常的渠道顺畅、快捷,农民工才不会用极端的方式去讨薪。
2009年7月3日,现任深圳市委书记、时任该市代市长的王荣在全市就业工作会上说,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当时舆论对此予以正面评价。但是,现在来看,剔除劳动就业制度与分配政策上的习惯性不公与歧视,竭尽全力保护农民工的各种合法权益,远比让“农民工”的概念消失重要。
如果深圳真能从消除“农民工”称谓开始,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上将工作做细、做透,就不会有“农民工上访讨薪” 闯进电视转播运动会的镜头。所以,我们要做到的不是简单调整文件后又下发,而是要尽快找到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所有成因,并力争将其一举铲除,这才是公仆应尽之职,应履之责。周明华
事件进展:
律师称深圳禁止农民工上访讨薪有恐吓、施压嫌疑
深圳官方回应禁农民工上访讨薪 称“措辞有误”
深圳宣布撤回禁止上访讨薪规定 向农民工道歉(图)
深圳住建局回应禁止农民工上访讨薪:确有错误
人民日报刊文质疑深圳禁止农民工上访讨薪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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