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京5月12日电(记者 曾利明)今后5年中国将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切实促进民主管理,推动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消除涉及性别歧视的资源分配制度等内容,倡导社会性别平等。这是中国国家人口计生委实施“十二五”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和主要内容之一。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今天在此间闭幕的全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工作会议上披露这一信息时称,将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和“诚信计生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通道,简化办事程序,保障合法权益。当前,正值农村换届直选,要积极推动村计生专干进入村“两委”,解决好村计生专干待遇问题。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内地农村人口达67415万人,占总人口的50.32%,人口问题仍是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崔丽强调,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构成、生产生活方式、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组织形式等发生深刻变革,人口发展呈现出复杂形势。受生产方式和社会保障条件的制约,农民生育观念转变相对滞后,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任务仍然艰巨。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城市,总体受教育水平和健康素质低于城市,提高人口素质任务较为繁重。
她分析指出,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出,留守家庭、空巢老年家庭大量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比城市更为严重,家庭养老等传统功能弱化,抵御风险能力有所降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与农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农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相对不足。
为此,要全面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项目,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和优生优育;进一步推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完善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家庭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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