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焦点访谈):最近,有观众向《焦点访谈》反映,在云南省石林县,有一个新建的高尔夫球场,占地达几千亩。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明确要求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清理已建、在建的高尔夫球场项目。国土资源部也三令五申,严格禁止新建高尔夫球场。那么,石林县的高尔夫球场,又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石林旁边建起高尔夫球场
这个高尔夫球场的名为国际乡村俱乐部。大面积的草坪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清澈见底的人工湖和大小不一的障碍沙坑在球场中错落有致。站在远处观望,更会看到球场连绵在几座山峰之下,这一切无不显示出球场的恢宏气势。
据了解,这个高尔夫球场是由云南省圆通投资公司开发的,由于紧邻石林世界遗产保护区,所以俱乐部也把这个当成最大的卖点进行宣传。在石林国际乡村俱乐部的宣传册上是这样介绍的:这座高尔夫球场是全球唯一的54洞喀斯特地貌球场。球场占地一万余亩,设有三个18洞国际标准球场。据了解,这个高尔夫球场是2008年石林旅游度假服务区管理委员会的招商引资项目。整个项目投资金额为8.5亿元,开工时间在2008年。
违法用地从何而来
记者在石林县国土局了解到,这个项目包围的土地面积大概上万亩。这么大面积的土地是怎么到了开发商手里的呢?记者找到了负责石林服务区的旅游配套设施以及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石林旅游服务区管理委员会。这个高尔夫球场项目的土地都是由他们帮开发商征用的。
石林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高云华称,这些地是他们跟村集体和农户租用的。在石林镇的小箐村,记者找到了一部分村民出让土地的承包合同。上面写着甲方是云南省圆通投资公司,乙方是小箐村村民,租金为每亩地一年400元,年限为22年,每5年支付一次租金。
国家在2006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圆通投资公司和农民签订承包合同后,将农用地作为商业开发,建设高尔夫球场,是典型的以租代征行为。圆通投资公司明显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国家在2004年就下发了《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明确要求,停止所有高尔夫球项目的供地。按说像这样占地一万多亩的高尔夫项目根本不会得到审批,那么这个高尔夫球场又是怎么建起来的呢?记者展开了调查。
对于一个已经建成并开始营业的高尔夫球场,当地发改局主管立项工作的负责人表示,这个球场是以生态民族运动场来立项的,而现在实际建造的是什么他也不清楚。按照规定,立项是项目审批的第一步,发改局有着第一道把关的责任,怎么会连什么工程都不清楚呢?
而当记者询问如果这建设的就是高尔夫球场,发改局是否有责任将其叫停时,发改局表示开发商没有把自己的违法行为上报,发改局就不进行监管。
针对这样的行为,石林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下发了相应的停工通知书,送达的时间是2010年8月23日。而高尔夫球场开发商告诉记者,2010年8月球场已经建设完毕了。
对于这个彻头彻尾的违法项目石林县发改局选择视而不见,根本不管,当地国土局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什么职能部门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都躲躲闪闪呢?开发商的一番话道出了其中的奥妙。
开发商说,政府不仅知道而且同意高尔夫球场的建设,他们是在政府的同意下才建造的这座球场。
石林旅游服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高云华认为,这个高尔夫球场不仅不违法而且是好项目,能带动地方经济,只是国家不允许,不鼓励。
一个彻头彻尾的违法项目,在当地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看来却是一个拉动经济的好项目。有了这种认识,一个违法高尔夫球项目能够一路绿灯建起来并投入运营也就不足为奇了。从立项开始,开发商和当地一些部门就打着建设民族生态运动场的名义掩人耳目,而建设过程中对大量的农田、林地的侵占,相关执法部门竟然视而不见。人们不禁要问一问当地管理部门,到底什么样的项目才算是违法项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