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否拥有合法手续,只要影响市容市貌,就得无条件拆除——突如其来的一纸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令新疆乌鲁木齐市许多户外广告公司负责人坐立不安。
乌鲁木齐市精锐创意营销策划公司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该公司设置在友好北路的3块户外广告牌已被拆除。
“广告的手续是合法的,政府却说拆就拆,政策的延续性在哪儿?”该负责人颇为无奈地说。
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月11日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户外广告商张保勇必须在3天内拆除其在乌鲁木齐市外环路沿线的两块大型户外广告牌。
“合同还未终止,补偿措施只字未提,没有召开听证会,政府就直接强行拆除,谁来保护户外广告发布商的合法权益?”为防止自己的合法财产被强行拆除,张保勇决定与朋友一起守护广告牌。
强拆广告牌的起因是将于9月在乌鲁木齐举行的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
今年年初,乌鲁木齐市制定下发了《迎接亚欧博览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彻底对市容环境进行“大装修、大整治、大建设”。
乌鲁木齐市政市容管理局灯光广告处负责人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迎接首届“亚欧博览会”的召开,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作为12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之一,户外广告整治的内容包括拆除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设置不规范、有损街面整体美观、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清除城市道路两侧橱窗广告等。
“为了美化环境,会展中心周边及沿线的‘一线一片’重点整治区域内的楼体广告和立柱广告须全部拆除。”该负责人说,同时,“一店多匾”,市区内与环境不协调、大小不一、材质低劣、设施破损、亮化功能不完善的商业牌匾等也在整治范围之内。
作为天山区的综合整治示范街,大湾北路沿街商铺的牌匾已经全部被更换成整齐划一的白底红字或绿字招牌。对商铺经营者来说,唯一可选择的就是招牌上的字体、大小和形状。据了解,大湾北路牌匾改造费用均由政府承担。
即便如此,也有一些店铺对此表示不满。
特别特美发连锁经营店员工黄禹哲说:“作为品牌连锁经营店,我们有统一的店面装修风格和设计,代表着企业独特的文化,政府更换的招牌完全凸显不出品牌店的特色,显得很没有品位。”
在该店地下二层,放置着价值1.3万元的被拆除的招牌和两个美发店专用转灯。
“从更换招牌至今的半个多月里,生意直线下降!”黄禹哲说,一些顾客进店后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是不是换老板了,这个牌匾真‘山寨’!”
出租车司机刘建每天在乌鲁木齐大街小巷转悠,他说:“第一次从改造完的大湾北路示范街经过时,感觉很新奇,看起来整齐划一,再路过时,就觉得呆板,凸显不出不同类型店铺的特点,缺乏个性!”
让刘建郁闷的是,他前两天找一家常去的清真餐馆吃饭,反复转悠了几圈才找着,因为门脸都一样。
乌鲁木齐市政市容管理局灯光广告处负责人说,大湾北路作为首批启动的示范街改造工程,存在统一后缺乏特色的现象,为了防止“千人一面”,我们原则规定是“一街一品”、“一店一招”,允许企业自行设计LOGO,但材质须统一为霓虹灯、吸塑亚克力、电脑雕刻立体字及铝塑板等。
在众多户外广告公司的联合要求下,5月17日下午,乌鲁木齐市紧急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近10家大型主营户外广告的公司负责人召开协商会。
据参与协调会的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黄万胜透露,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补偿方案。
黄万胜说:“为了美化城市环境而整治户外广告,市民会理解和支持,但整治与强拆是两个概念,整治应提前公布实施方案及补偿措施,而不是现在的一刀切,说拆就拆!”
黄万胜说,乌鲁木齐市从事户外广告的公司约100余家,如今大家都人心惶惶,很多人对这个行业失去了信心。
乌鲁木齐市政市容管理局灯光广告处负责人表示,政府会保障户外广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将根据年限不同给予拥有合法手续的户外广告商合理补偿,目前,补偿方案正在审批中。
“政府花巨资进行城市综合治理的初衷是好的,但如何把好事办得更加合情合理合法,值得研究!”黄万胜说。
刘建关注的则是,为了迎接一次盛会,花巨资、运动式地把城市改造得“千人一面”,缺少一个城市应有的多元文化和性格,这是不是城市管理者经营城市的好方法?本报记者 王雪迎 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