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同时,开展了规模空前、内容广泛的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使我国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积累了加强社会建设的宝贵经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党对社会建设的领导主要是确定目标、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资源、营造环境,从中可以总结出五条基本经验。
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明确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党在领导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强调,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妥善处理和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确立为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在顺应当今世界发展潮流、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创新。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曾出现过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倾向,对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重视不够。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党提出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指出把握住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在党的重要文件中首次出现“以人为本”的提法,表明我们党注重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的社会建设目标更加明确。
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把握社会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是我国社会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保证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我们党先后提出并坚决贯彻了共同富裕和社会公正两大基本原则。
实现共同富裕,既需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加物质财富,又需要在生产关系方面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使生产力发展的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享,而这只有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因此,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随着生产力发展而逐步推进的较长过程。在这个重大问题上,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原则。强调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在经济和社会资源分配中首先要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既反对平均主义又防止贫富悬殊,既鼓励竞争、保证效率又注重公平。
优化社会结构,制定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
优化社会结构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正确把握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及利益格局变化,是制定和完善社会建设各项政策的基本依据。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的基础。调整优化社会结构,首先要正确认识社会阶层结构及其利益关系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引起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社会利益主体日趋多元,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对此,我们党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协调处理社会矛盾、制定相关社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社会结构、推进社会建设。
与阶层结构及其利益关系密切相关的是分配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十一五”期间,我们党不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进一步要求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继续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作为未来5年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我们党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制定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方面,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把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强国;另一方面,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人口的转移,我们党及时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事关“三农”问题的各项改革,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建设的多种资源
社会管理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是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加,业务范围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成为党领导社会建设的一个新课题。
在深入分析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了社会管理的领导体制。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的任务,并对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2011年,我们党进一步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要任务,要求各级党委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形成与党委、政府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统筹兼顾,营造社会建设的良好环境
社会稳定是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良好的环境是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为此,我们党按照统筹兼顾的方针,积极为社会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与和谐发展的国际环境。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从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并坚持的战略方针。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我们党把统筹兼顾作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原则。改革开放之初,针对各方面的利益调整,我们党强调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我们党进一步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宏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方面工作必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做到统筹兼顾。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为加强和改进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刘景泉 张健 伍绍勤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