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报道:河北香河土地违规事件:县长等9人受撤职等处理
针对已查实的香河县土地违规问题,河北省监察厅等相关部门对包括香河县政府县长张贵金在内的9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做出免职、撤职处理。(据5月24日人民网)
因“以租代征”,“圈地”4000多亩,侵占百姓利益,香河县县长等一干官员,终于得到了应有惩处。这一消息大快人心,然而回头审视香河“圈地”事件,咂摸事后处理,三点警示不得不重审与反思:
其一是权力违法违规何以总是得不到遏止?建立法制化社会,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基本要求和目标。然而现实生活中,权力却一再逾越法律界线,甚至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香河县违法违规“圈占”土地,就是最好的例子。何以法律在权力面前,总是守不住底线?
其二是因执行公务行为而触犯法律,到底该不该在处罚上给予“制度性关怀”。香河县县长等9人被免职与撤职了,但这种最重不过是撤职的处理显然过于轻泛,充满着“制度关怀”。履行公务触犯法律,适当给予轻罚可以理解,然而权力故意违法,与民争利,侵害社会公平正义时,也要从轻处罚吗?
其三是权力违法何以总是“窝案”?香河县4000亩土地违规问题牵连官员之众让人难以相信。仅处理的9人中,就有县长、副县长、国土局长等等。假设违法违规初现苗头之时,这9个位高权重的“父母官”中有一到两个坚决反对,也不至于会走向集体沦陷的境地!到底是一把手权力过大不可违背,还是官员“为人民服务”意识集体退化与沦落?
违规、违法占用土地4000多亩,其背后是农民的辛酸与眼泪,是永远“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与民争利”的政府执政理念错位,是对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的挑战,也是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败坏。如此严重与恶劣的权力违法,何以能由意识变为违规决策,再由违规决策变为实际违法行为?其根源何在?厘不清、理不顺这些问题,下一个“香河县”、下一个“4000亩”何以避免与遏止?(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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