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4日电 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从“整体推进”到“核心攻关”
中新社记者 沈嘉
近日,中共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选举已在地方陆续启动,被视为党内民主扩大标志的“公推直选”正在得到新一轮推广和应用。
突破“少数人选少数人”
江苏省通过“公推票决”产生了无锡、南通、宿迁三个省辖市市委书记,是今年“选举季”一大亮点。党建专家指出,公推票决市委书记,是中共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自下而上递进的重要环节,释放了改革继续向前推进的信号。
“一是公推票决的层级提高了。以往仅在县区一级搞过,此次在地市一级书记中搞,可以说是全国首次。二是对地市一级书记进行了两轮推荐、差额考察和差额票决等不同于以往的产生程序。两轮推荐的范围大大提高。”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梁妍慧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还存在着若干局限性,但可以说是公推直选在地市一级的尝试。”
另外一些地区在干部公选模式方面进行的特色探索也颇为外界关注。
例如,甘肃嘉峪关市不仅逐年扩大干部公选的规模与数量,还打破用“冷门”职位做试验的常规,拿出“肥缺”岗位进行公选。广西来宾市则在近年来先后“公推直选”产生了7名乡镇党委书记,按照当地规定,5名以上党员便可联名推荐候选人,并设有“面试”和现场演讲环节,还邀媒体全程监督。
近期出版的《人民日报》肯定前述例子称,打破了“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陈旧模式。另有评论认为,虽然“公推直选”整体还在试点阶段,但已从十年前初次启动时的“敏感”到“正常化”,再到推而广之,党内民主显现出“向上生长”的趋势。
从“整体推进”到“核心攻关”
梁妍慧指出,过去30多年以来,中共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历了从“单项突破”到“整体推进”的历程,目前正进入“重点突破”阶段。
“单项突破”阶段是从1978年到2000年。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成绩包括,中共十二大前后建立了干部退休制度,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中共十三大前后改革了干部管理体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干部分级分类管理等。
“整体推进”阶段以2000年6月中共实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标志。该《纲要》总结了此前22年来单项突破改革的经验,从整体上提出了十年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指导方针和主要措施,是中共党建领域的第一部改革纲要。2009年,中共又制定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
对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方针,中共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方针。后者与旧有文件相比,更加突出了扩大民主的价值取向。
在这一时期,领导干部选任方式有了一系列突破。“如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都是对传统的干部选任方式的重大突破,是竞争性选拔干部的一种崭新方式。”梁妍慧说。
她同时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目标、步骤等必须由现时的“整体推进”,进入到一个新阶段——“重点突破”。
“干部制度改革的核心与攻关部位是选任制领导干部的选拔。今后,干部制度改革的思路、布局,必须两手抓:一方面全面推进委任制领导干部的改革,另一方面,还必须推进选任制领导干部的改革。否则,委任制领导干部的改革将难以深入。”梁妍慧说。
具体来说,在委任制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竞争性选拔,如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竞争性选举,即公推直选,可由党代会直选或全体党员选举。
“然而,由于实践刚刚开始,也存在着流于形式、失真失实、考试考查不够准确、参与推荐、测评人员的范围有限,特别是提名制度未改变等问题。”梁妍慧说。
中共中央党校学者蔡志强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未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将“攻关”重心落在三个方面,首要一点就是扩大初始提名权,把好选人“第一关”。此外,还必须完善干部评价体系,以及健全“从基层来到基层去”的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