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二 处罚标准不清晰
【镜头】在广东省汽车客运站购票大厅,空气中漂浮着汗味、行李味,还有烟味。购票厅吸烟督导员吴仁顿说:“每天遇到在大厅里吸烟的不少于20人,有的经过我们提醒自觉去了吸烟区。但是遇到不听劝导的乘客我们督导员也只能叹气。”
医院和车站作为非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不存在利益因素造成的控烟不力,但为什么控烟措施在这些地方也难以执行?有关法律专家称,暂无明确法律法规对吸烟者进行处罚,是导致“禁烟令”施行力度衰微的主要原因。
从法律位阶上看,《细则》是卫生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属行政法规,法律层级较低。而其中关于公共场所禁烟只有第十八条这一条规定。
“《细则》并未对违反禁令如何追究做出规定。也就是说,假设行政相对人在公共场所吸烟,但却难以依据《细则》的规定对其做出处罚。”中国人民大学田文利副教授说。
目前,我国尚无全国性的关于烟草控制的专门法律,而其他涉及控烟内容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中,通知性的临时性规定与提倡性的规定居多。田文利说:“为进一步开展烟草控制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控烟法规,在禁烟方面尽快进行有效立法。”
“为了减少吸烟人群,提高违法成本,适当的重罚十分必要。在美国,吸烟者的医疗保险保费会相应提高。我们可以类比对酒驾的处罚,一旦加大对违法的处罚力度,公共场所吸烟者与酒后驾车者类似都将自觉减少此类违法。”薛刚凌说。
难题三 戒烟门诊冷清清
【镜头】最近一个月,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开设的“戒烟门诊”有时一天连一个病人都没有。而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每个月也只接诊过两三个特意来戒烟的人。
我国戒烟门诊的地位一直“尴尬”。以北京为例,经过15年的惨淡经营,从1996年的22家独立戒烟门诊到现在,或被并入呼吸科普通门诊,或干脆“关张”。目前。北京名义上有19家医院开设了独立的“戒烟门诊”,实际上许多已“名存实亡”。据统计,全国戒烟门诊估计有300—400家,但真正独立“苦撑”的不到两成。
“戒烟门诊不景气的直接原因是门诊就医患者稀少,医院承受不了开设戒烟门诊的经济负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王立万介绍说,戒烟门诊的经费一般由医院统筹划分,国家对戒烟门诊建立和运转的资金几乎没有投入。对此,王立万建议戒烟治疗应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政府应从烟草税收中提取大部分资金用于控烟,从经费、工作场地等方面支持戒烟门诊发展。
烟瘾作为一种高复发成瘾性疾病,通过求助戒烟门诊,采取心理咨询、行为干预及辅助药物等多种方式结合的治疗方法,可以缓解戒烟症状,大大降低复吸率。统计显示,如果吸烟者单靠毅力“干戒”,戒断成功率仅在3%左右。
王立万介绍,很多时候患者来呼吸科看病后,是在医生的引导下才接受医疗戒烟的。他认为由于个人健康意识不足,使得很多人仍然不清楚吸烟以及被动吸烟的严重危害。今年1月中国疾控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控烟与中国未来——中外专家中国烟草使用与烟草控制联合评估报告》指出,2010年全球成人烟草调查表明,3/4以上的中国人不能全面了解吸烟对健康的危害,2/3以上的中国人不了解二手烟的危害。而目前,我国共计有7.4亿非吸烟者正在遭受二手烟危害。
由于戒烟医疗费用不属于医保范围,病人需要完全自付,这也是戒烟门诊乏人问津的原因之一。“戒烟门诊主要包括检查与评估、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正规疗程一般为12周,整个过程费用一般在3000元左右。”王立万说。服用药物戒烟,一个疗程要花费两三千元,对普通市民来说,确实贵了些。对此,有专家建议,“戒烟治疗及用药”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而促进更多人合理治疗戒除烟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