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到处散发、废水直排小河、废渣随处燃烧,哈药总厂明目张胆偷排乱放,排放的臭气熏得附近居民夏天不敢开窗。对此,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表示,据他们调查,直接原因是药厂污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
哈药总厂因为满天飞的广告而为大众所熟知,很难想象这样一家以“做良心人,制精品药”自诩的企业,竟然就是以这样的姿态践行着自己的环保义务。哈药总厂傲慢排污的新闻,其实要远比满天飞的商业广告更为有力:一家连最基本的法定环保义务都不肯履行的企业,其公信力自是可想而知;一家时刻伤害着周边居民健康的企业,除了不顾一切牟利之外,又怎么可能真正关心病人的健康?
没有执法者的纵容包庇,就不会有污染者的傲慢猖狂。事实上,早在2009年8月,《人民日报》就曾对哈药总厂排放臭气扰民和侵害民众健康一事进行过报道;黑龙江省多位政协委员更是就此连续两年联名提案。可以肯定的是,哈药总厂长期明目张胆地偷排乱放,当地环保部门不可能毫不知情。
更可笑的是,在哈药总厂肆意排污引发舆论强烈抨击之后,当地环保部门却以“设备检修”搪塞舆论,所谓处罚也仅仅只是对部分产品停减产以“降低废水污染浓度”。换言之,哈药总厂依然可以继续将污水直排河流,只需降低点污染浓度就可以了,既无需整改,更遑论开出罚单。
毋庸讳言,这又是一起类似紫金矿业那样的恶劣污染典型。因为哈药总厂是全国医药“百强企业”,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所以执法部门就对其格外关照法外开恩。殊不知,越是知名企业越应做好环保表率,越是利税大户政府部门越应严格要求。因为,社会公众完全有理由对知名企业提出更高的履行社会责任要求;而政府部门如果连知名企业都管不好又怎么有公信力去管其他企业?
前环保局局长曲格平曾说:改革开放以来的25年间,环保计划中定下的指标从未完全完成过。这是因为,在以GDP为中心的落后发展观作用下,污染企业的污染行为不但无损于官员政绩,反而是污染得越多GDP越高,政绩也就越大。污染与政绩成正比——在这一点上,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必然是“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否则,哈药总厂也不会获得如此肆无忌惮的污染特权。
哈药总厂可以不做大企业环保典范,但至少无权做肆意排污的特权典型。国家环保法规必须得到尊重,周边居民健康利益必须得到维护,傲慢排污的哈药总厂当要严惩,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更需严查。(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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