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两年的施工建设,我区“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之一的大昭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今天顺利竣工。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秦宜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次仁,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珠康·土登克珠,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高扬出席竣工典礼并为工程竣工剪彩。
大昭寺是我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之一,既是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世界文化遗产布达拉宫建筑群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和自治区对其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大昭寺的保护维修工作,将其列入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之中。大昭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于2009年7月开工,工程对觉康主殿、释迦牟尼殿、千佛廊及附属建筑进行了维修保护,主体维修保护工程资金1817万元。维修过程中,各单位严格遵守“修旧如旧、保持原状”的文物维修原则,从根本上排除了建筑险情,有效保护了这一珍贵历史文化遗产。
甲热·洛桑丹增在竣工典礼上讲话,他希望大昭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以此次保护维修工程竣工为契机,依法管理、利用好这一重要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景点,深入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宗教界的和谐与稳定,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竣工典礼结束后,白玛赤林等自治区领导还考察了大昭寺保护维修工程。
据悉,我区“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资金总额5.7亿元,共对包括大昭寺在内的22处文物单位进行维修保护。目前,已完成9处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完成6处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部分子项目,7处文物保护单位正在开展保护维修工程,计划于今年完成全部工程。
自治区有关部门、拉萨市负责同志和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了竣工典礼。(记者 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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