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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本届政府任内基本实现两保险全覆盖(全文)

2011年06月21日 19:0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温家宝

  (2011年6月20日)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有两个议题:一是总结交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二是研究部署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09年8月,国务院召开会议部署新农保试点工作,当时考虑到新农保制度建设的创新性和复杂性,曾设想先行试点,再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始后,效果和各方面反映非常好,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参保积极性很高,没有试点的地方也迫切要求试点,工作进展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27个省、自治区838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的大部分区县纳入试点范围,其中有9个省区市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全国已有1.9亿人参保,领取基础养老金的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了5170万人。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决定加快新农保试点进度,并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从现在开始,两项工作同步推进,今年内覆盖面都达到60%,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这是党和政府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步骤。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障问题,与两年前我们建立新农保逐步解决农村居民养老保障问题一样,都是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建设。

  首先,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没有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很难说建成了小康社会。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是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同时对已有制度进行完善、提高保障水平。一是新建立了几项重大制度,如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新农合、新农保等。二是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老工伤待遇问题、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等。三是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连续七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新医改中大幅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标准等。

  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城乡居民低保、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是最重要的三项制度,前两项都实现了全覆盖,现在我们就要着手解决养老保障全覆盖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始的,经过一段时间探索,在90年代后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而全面推开,近年来又进行了一些重要调整和改革。2009年建立了新农保制度并在全国部署试点,现在开始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进行试点,加上已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开创性的。有了这两项制度,可以说,几千年来中国人“老有所养”的愿望,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里就能初步实现。建立这两项制度,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来了,朝着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的重大进展。

  第二,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今年是建党90周年。无论是过去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和流血牺牲,还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开辟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党所做的一切,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了让人民平等地过上富裕幸福的美好生活。《礼记·大同》中讲:“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描绘的就是一幅社会化保障人们生活的图景。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两年前我们部署新农保试点,主要目标就是要构建一个逐步消除城乡差别、人人平等享有的养老保障制度,这次部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并提出两项制度试点同步推进,也是为实现这一目标作出的努力。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性制度。不仅可以为人民生活一视同仁地公平提供基本保障,同时也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覆盖的人群大都是低收入群体,通过这两项制度建设,可以把公共资源更多地向他们倾斜,更好地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要建设和谐社会、保持社会安定,最根本的就是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低而且很不稳定,有的甚至没有收入,靠个人积累养老十分困难,政府有责任建立一套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分担他们养老的经济风险。这一方面可以增强老年人经济自立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生活的自信心和对社会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子女赡养的经济负担,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矛盾,有利于形成尊老爱幼的风气和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当前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社会成员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大,客观上要求我们尽快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业化、城市化顺利推进,降低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

  应当看到,我们已经具备了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良好基础。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级财政能力大大增强,各方面承受能力普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有了更高要求。可以说,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央有决心、群众有期盼、财政有基础、社会有共识、实践有经验。我们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试点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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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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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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