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广西柳州市融安县纪委书记覃俊因鼻腔大出血进入市工人医院急救,经过抢救和治疗后出院。近日柳州市委决定,对市工人医院和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医院40万元。(6月26日《南方都市报》)
覃俊患癌症3年但隐瞒病情坚持工作直至病倒,毫无疑问是个好干部,也可以说是个“英雄”,医院应该积极抢救。但是,不管病人是谁,医院都应一视同仁,组织力量进行抢救,这是医生的天职,也是对生命的敬畏。
医生的眼中只有病人,诊治时不能“官民有别”,更不能因为病人是纪委书记就“高看一眼”。
不是说医院不能受奖励,比如在抗击“非典”中,医院表现非常突出,医务人员不怕牺牲,当然应该受到奖励。可是现在因为一家医院救了纪委书记就受到奖励,这让人难以接受。从某种意义上说,奖励医院40万元就像是用纳税人的钱给医院发了一个“大红包”。
医院抢救了纪委书记,就得到40万元奖励。其一,凸现了不公。抢救纪委书记有奖,抢救普通百姓也有奖吗?在生命面前没有贵贱之分,怎能因为抢救了纪委书记就给予巨额奖励?其二,容易助长医院的“势利眼”。在抢救纪委书记时,医院先后组织了14次会诊,共有130人次专家参加了会诊。如果是个普通老百姓,医院能表现得同样“出色”吗?
据报道,覃俊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英雄,市工人医院抢救成功的重要意义在于:我们能把荣誉授予一个活着的英雄。医院抢救的是一个宝贵的生命,而不是为了让病人能够活着接受荣誉。如此初衷本身就是对生命的极大不尊重。
拿出40万元奖励医院,可以说是大手笔,可是奖励的理由却如此不堪一击。这是在人为地制造不公平,是“官贵民轻”的思想在作祟。
政策法律规定医院是不能收红包的,这40万元的“红包”虽然是地方党委以奖励的形式发给的,医院拿着这份“红包”恐怕也不会心安理得、理直气壮。(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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