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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个税起征点调整应尊重民意

2011年06月28日 18:23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草案维持3000元个税起征点不变,同时将个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本报今日3版报道)

  此前个税一审草案征得创纪录的23万多条社会意见,其中赞成30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的意见只占15%,要求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意见占绝大多数。民众的要求并不高,但却仍然遭到拒绝。我们难免要问:如果创纪录的23万多条意见尚不能改变有关部门的初衷,如果绝大多数民众反对尚不能撼动一个个税起征点,那么“征求意见社会”的实际意义何在,公信力何在?今后人们还怎样相信“征求社会意见”?

  虽然二审草案将个税第1级税率由5%降为3%,挤牙膏般地作出一些让步,但这更像是避重就轻,因为在此次征求社会意见中,人们关注的焦点是个税起征点,绝大多数民众反对的是个税3000元起征,这个焦点问题不容回避。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在解释个税起征点维持不变时,给出了一些理由,这些理由并不新鲜,无非是重复一些政府部门专家的意见,而民众要求进一步提高起征点的理由则被选择性忽略,至少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人们要求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同样有理有据:中国民众的税费负担已经很重,虽然个税缴得不多,但我们承担了异常繁重的间接税,中国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畸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包含着高昂的税赋,这些税赋最终由消费者埋单,更不要说人们还承担着名目繁多的合法或不合法的费;在一些大中城市,3000元月收入连负担一个家庭的吃、喝、穿、用、行都不够,更不要说负担医疗、教育费用以及还房贷,3000元个税起征点不符合 “基本生活费用不征税”原则……

  该不该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公说婆说,似乎都有充分理由,那么立法层面该如何决断?当然是遵从大多数人的意见——既然征求了社会意见,就应当尊重、吸纳大多数人的意见,而不能以少数人的意见为准,这是“开门立法”和“民主立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否则何必征求社会意见?由若干部门和若干人士关起门来决策好了!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怎样提高?减税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如果规划不能用一个个具体措施来落实,如果有关部门没有“让利于民”的诚意和决心,再美好的规划也只能成为“画饼”。

  个税修正案草案由有关部门起草,作为政府部门,当然希望政府收入越多越好,甚至总觉得政府的钱不够用。但是,我们希望立法机关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排除部门阻力,让立法与修法更具民意含量。

  晏扬(浙江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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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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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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