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张蔚然 郭金超)中国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30日在北京表示,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使全国约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税,这部法律9月1日起施行后,今年个税收入将减收约530亿。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王建凡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补偿,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从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
他说,法律修改将使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收约1600亿元,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约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今年个税收入将减收约530亿元。
王建凡就下一步个税改革方向表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可以较好地兼顾纳税人综合收入水平和家庭负担等情况,但是对税收征管条件和社会配套管理能力的要求也比较高,如需要全面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纳税人单一账号制度,推广个人非现金的结算,建立和完善财产登记制度等。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把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完善征管手段。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涉税信息的获取和应用,逐步掌握高收入者经济活动、税源分布特点和收入获取规律等情况。二是要综合运用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等征管手段,以非劳动所得(主要是财产性所得和资本性所得)为重点,继续加强对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三是要继续开展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