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央政府履行承诺,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三公”支出和行政运行费用。日前,中国人大网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国务院向常委会作的2010年中央决算报告公布。
报告显示,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
其中,出国(境)经费17.73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61.69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
此外,国务院还报告了行政经费情况,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87.1亿元。
对于中央各部门的“三公”经费的公开问题,谢旭人表示,中央各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由本部门向社会公开。
迄今为止,只有科技部公布了2011年的“三公”经费预算,还没有一个部门公布2010年“三公”经费的决算。
财政预决算公开“三部曲”
财政预决算在我国曾是“国家机密”。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原来的一些“秘密”,在这部法实施后,开始慢慢走到阳光下,财政预决算预算信息即包括在内。
申请遇阻
预算曾是国家机密
在2008年以前,财政预决算信息都属于国家机密。
早在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发布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其中将国家财政计划、国家概算、预算、决算及各种财务机密事项列入国家机密范围。
1988年出台的保密法,虽然没有明确财政预决算属于国家秘密,但是1997年国家保密局和财政部制定的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则将财政预决算信息规定为国家秘密。
不过,这个界定了经济工作中若干属于秘密事项的文件,本身却是个不公开的文件,其具体规定不得而知。
这给推动预算公开带来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团队的吴君亮、李德涛等人,数年向中央部门和一些地方提交公开预算的申请,面对的却是“国家秘密”。
即使是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他们的预算公开申请遇到的情况也并不一致。李德涛在2009年就遭遇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他同时向广州市和上海市发出公开本级预算的申请,上海市财政局即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了他的公开申请。
实现破冰
广深率先“吃螃蟹”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其中关于预决算报告重点公开的规定,为打破预算保密坚冰的提供了钥匙。
在这之前,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预算草案及说明,都打着“秘密,会后收回”字样,且有编号。进入2009年,有的地方已经把这些字改为“内部资料,注意保存”,至少人大代表们可以将预算草案及说明带走。
不过深圳市在向公民公开预算上走在了前面,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吴君亮提出了查阅深圳市本级2008年度部门预算的申请,并获得成功。
吴君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的公开是有条件的,“不外借,不复印”,只能在深圳市财政局阅览室里阅读。后来,经过争取,财政局工作人员允许吴君亮用相机拍下预算草案。
2009年,李德涛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公开广州市本级财政预算,出乎他意料的是,广州市财政局将包括114个部门的市本级部门预算在网上公开。其公开范围远大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适用的政府部门,而是包括了党委部门、人大政协以及民主党派的预算。
走向公开
“三公”费用上台面
预算公开在2010年彻底将“国家秘密”的观念抛开。
早在2009年全国人代会期间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就表示,“既然公开,就应该让大家能够听懂,能够看懂,能够反映出意见来。这方面既要符合人民的意愿,也要做到可能和可行,使预算公开真正能够发挥代表和人民监督预算的作用。”
2010年3月,在同样的场合下,高强透露,预算经过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包括部门预算,他并表态,凡是提交到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都是可以公开的。
此后,国土部成为国务院第一个公开预算的部门。这一年,一共75个中央预算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透露将公开“三公”支出。在5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98个经人大审查的中央部门都要公开预算和2010年决算,中央财政的“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经人大批准后要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去年的“三公”决算数和今年的“三公”预算数。
■ 建言
“希望看到人均三公费用”
———全国人大代表 叶青
列席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表示,国务院公开“三公”经费说明预算的透明度一年比一年高,不过不过他亦表示,因为缺乏相关的信息,很难判断现在这个“三公”支出是不是合理,希望能够看到人均的“三公”经费数,这就可以看出哪个部门人均的支出是最高的,哪个部门是最低的。
叶青直言,仅仅有这个数字是不够的,希望明年既能看到总数,也能看到人均数。对于目前公布的公务出国、公车购置和运行以及公务接待数字,叶青分析,肯定很难反映全部,公务用车的可以做到比较准确,相对真实点,但是公务出国和公务接待可能会有些遗漏。
“配套滞后影响信息公开”
———中国社科院学者 周汉华
当年参与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中国社科院学者周汉华认为,社会关注、总理重视和财政部力推几个原因,共同促成了目前的结果。
周汉华认为,因为财政部作为很明确的预算公开主体,使得这项工作的推进变得相对容易,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因为主体不明确,影响了信息公开。
周汉华坦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实施状况不太理想,条例的一些规定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核心的原因是体制缺少最核心的改革。
周汉华表示,信息公开制度很难独自发挥作用,需要一个整个社会行政体制管理制度的同步推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应该说信息公开制度推出后,相关领域的改革是滞后的,这是根本的原因。”
“还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 李炜光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教授李炜光表示,公开“三公”经费是件好事,从原来的保密,成为全民的一种要求,更难得的是政府自己认识到了,“现在还不能期望它一下做到位。”
李炜光分析,大家一直认为“三公”支出的公开是最难的,因为这里问题比较多,而作为纳税人特别关注“三公”究竟怎么花的,花的是否合理,有没有相应的制约。
不过也有人认为过度关注“三公”经费可能会让公众忽略推动预算制度中基础性的改革的工作,对此,李炜光认为,从秘密一步一步走向公开,而且走到了最难的三公,是一个实质性的进步,有了第一步就会有第二步,今后的路还很长。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杨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