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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湿地隐藏数万亩耕地 曾明令禁止开垦

2011年07月08日 09:56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黑龙江明水湿地隐藏数万亩耕地曾明令禁止开垦
紧连着湿地的耕地。记者 袁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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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水湿地在2007年的时候被列为黑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可是,在这片人迹罕至的湿地深处,却隐藏着数万亩的耕地。根据相关规定,在此开垦农田是明令禁止的。

  包地农民对记者说,通过在合同中将草甸子改成撂荒地等做法,可实现跑马占荒,“今年有老多草甸子都给开了。”

  记者了解到,建立在开垦草甸基础上的买地、包地等经营行为相当普遍。

  明水湿地自然保护区是黑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这片总面积达30840公顷的湿地与扎龙国家自然保护区相连,引嫩河水利工程穿区而过。这里是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大鸨、二级保护鸟类东方白鹳、丹顶鹤、金雕的栖息地,还有高等植物501种、动物306种、大型真菌86种。然而,在这片人迹罕至的湿地深处,却隐藏着数万亩的耕地,有些还是近一两年新开垦的。

  湿地中“长”出的耕地

  广袤的湿地一眼望不到边,绿色的草甸上不时有飞鸟腾空而起。除了飞鸟,只有开着农用拖拉机的几批农民经过。

  “里面的耕地多了去了,好几万亩呢”,一位农民告诉记者,有些耕地是多年前就开垦出来的,有些是近一两年新开的。“种啥的都有,沿着河,好取水的就种稻子,旱田就种玉米、黄豆呗。”

  记者沿着坑洼不平的道路颠簸行进了两个多小时,来到了引嫩河旁。这条并不宽阔的人工河道上,走不多远就能看到一条条抽水管,沿河两岸的耕地,有些已经连成片,和湿地一样一眼望不到边。

  明水县林业局副局长、黑龙江明水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马长福介绍说,湿地开垦耕地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6年,“当年县里搞水稻开发战略,就在沼泽、草地里开出耕地。”

  记者了解到,明水湿地在2007年的时候被列为黑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从去年开始筹备申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明水县人民政府今年2月的《关于明水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公示》显示,明水湿地核心区面积13157公顷,缓冲区面积10323公顷,实验区面积7360公顷。

  湿地自然保护区里到底能不能开垦耕地呢?按照《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无论是核心区还是缓冲区内都不能从事有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垦、砍伐、放牧、狩猎、捕捞等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马长福辩解说,湿地保护区的成立是在2007年,农田开垦此前就有,而且保护区划定的范围在此以前并不包括引嫩河以西的部分。

  当记者问到近一两年新开垦的耕地,以及引嫩河以东部分的农田是如何形成的时候,马长福拒绝回答。

  草甸子咋变成“二荒地”

  在引嫩河以东的一处破旧的垦荒窝棚里,记者见到了在此种地的田玉森(化名),他包的地有3000多亩,今年种的是绿豆。

  “我的地不算多,还有包上万亩的,也不光是黑龙江的,河南、大连都有人在这里种地,大连的公司包了几万亩,佳木斯来的包了2万亩,好地都让人家拿走了。”田玉森说。

  “现在不管是买地还是包地,价儿都特别贵,就是从去年涨起来的。”老田告诉记者,往南的那片地就是今年新开的。

  “现在包一亩地最少也要150—160元,要是靠近河边的,还要贵些。”老田说,“种水稻,现在稻子的价高,河水随便使,没人管。”

  当记者问老田,他的地是从哪里包来的时,老田含糊其辞地说,“别人开了荒,都把地包出去,我是签了正式合同的,政府也得认可。”

  老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就算一亩地打上100斤绿豆,每斤绿豆买六七块钱,哪怕只卖5块多,刨除人工、农药、化肥的成本300块,一亩地总能赚100多块。要是弄上几千亩地,肯定赚透了。”

  “种地利薄,一亩地挣不到多少钱,就是看数量,就算种5000亩地吧,一亩地挣100块钱那还四五十万呢。哈尔滨来的老张,头几年种了4000亩地,一年挣了60多万,后来都干1万亩了,开始的时候雇人雇机器,这两年自己买了大康拜、小四轮。”老田说起来略显激动。

  “要想多包地,还是得有人。”老田说,“给你合同一改,草甸子就成了二荒地(撂荒地),草甸子不让翻,翻了还不判刑啊!得改成‘二荒地’。我这二年没种,现在经济上来了我还想种,说到底还得有钱有关系。”老田说。

  说到跑关系的价钱时,老田摇了摇头,“这玩意就是无尽无休,没法说价。今年有老多草甸子都给开了。听说有人连开垦带送礼,花了不少钱。现在就这地方松,剩下哪个地方都不行,这么整早就出事了。”

  老田告诉记者,能往外包地的人,都是县里、乡里“头头脑脑”的人物,要不就是他们的亲戚。“有啥不成的,都是跑马占荒,占得住就行。”记者问老田,包地的钱是否要交给政府一部分时,老田说,“分年头,不同时候开垦的地交的钱不一样,今年新整的也得50—60元。”

  记者了解到,在明水湿地保护区,建立在开垦草甸基础上的买地、包地等经营行为相当普遍。

  一旦被破坏,很难再恢复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吴建平教授是明水湿地晋升国家保护区论证会专家之一。他表示,几万亩的耕地对保护区的生态不可能没有影响。“影响包括生态、生物、非生物,种旱田肯定要排干水,原先湿地里的生物链就被打破了”。

  专家表示,以明水湿地内的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大鸨为例,目前国内最大的种群数量至多不超过300—400只,大鸨数量锐减的主要原因就包括草原的过度开垦,使它们丧失了适宜的栖息地。此外,农业机械和农药的大量使用直接威胁繁殖的雌鸟、卵和幼雏,人类各项生产活动的干扰间接影响大鸨的繁殖。

  吴建平教授说,评审的时候他拿到的材料里并没有标注在缓冲区内的耕地面积,“我没有去过明水湿地进行实地调查,如果真的有那么多农田,他们就是使用障眼法,试图瞒过去”。

  吴教授认为,从实际情况出发,核心区是决不允许动的,缓冲区内如有部分农田,可以暂时维持现状,将来通过退耕还湿的方式解决,但决不允许新开垦耕地。

  黑龙江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黄俊洋副处长告诉记者,考虑到明水湿地“先有耕地,后有保护区”的现实,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对已经拥有合法手续的耕地,采取土地置换、赎买等方式,将农民分步骤地迁出,对于无手续开垦的湿地,将采取“退耕还湿”的措施。

  吴建平教授说,“就像把一片树砍光之后一样,湿地草原的生态恢复起来难度也很大。即便是采取‘退耕还湿’等措施,恢复草原生态至少也要5—6年的时间,有些草原一旦破坏,基本上很难再恢复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黑龙江省草原监理总站已对此事立案,黑龙江省林业、畜牧等部门组成调查组,会同明水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的后续进展。(记者 袁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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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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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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