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和”:核心价值观之核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翔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该是包含理论、思想、道德、行为等在内的一系列既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又表达历史文化传承,还要包括时代精神的价值概括。这是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括和实践为基础,进一步研究、提炼、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
用“和”理念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要倡导和维护一种核心价值观。这种核心价值观是由一定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决定、以一种社会制度维系并普遍遵循的基本价值理念,具有与其他文化相区别的本质属性。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意识形态,应具有三个层级的存在形态,一是反映各种思想观念、多元价值取向包容并存的价值系统,也可以称作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二是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改革开放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是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精神内核、高度凝练概括、便于广泛接受和传承记忆的核心价值观。
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深化、广泛践行,人民大众急切需要我们概括提炼出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属性、凝聚人民大众思想共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科理论界对此担当使命并进行了积极探索,我们在反复研究价值多元论、价值冲突论、价值选择论、价值主导论、价值共识论等种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价值核心论,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个词高度概括,这就是“和”的理念。
“和”理念从共和、和谐、和平中生发提炼
“和”的价值理念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安排、本质属性、政治原则,有着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的。具体而言,它是从“共和”、“和谐”、“和平”三个理论与实践维度中引发、提炼出来的基本价值准则。
“共和”有两种所指,一是指与君主制相对应的政体,即国家权力实际上和名义上均不属于某一个人,政府及其首脑是定期选举产生的并有一定任期,政府职能是法定的;二是指强调政治平等、民主协商和公共精神的政治模式,其精髓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不同于联邦等共和体制。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体和政治模式,决定着人民当家作主、和衷共济的价值理念。
“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所谓社会和谐,就是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通过不断化解社会、政治、经济、生态等矛盾,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人及其群际的和谐相处、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和平”是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相适应的对内对外和平共处的重要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和平发展与推进世界和平进步的客观需要。真正的社会主义者都是努力维护世界和平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各国友好相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贡献。
“和”理念的十二字价值取向
“共和”、“和谐”、“和平”的每个维度,又生发两对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相关的十二字的价值取向,即民主、自由,科学、大爱,自强、包容。从而使“和”理念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周严。
“共和”维度中生发和包含民主和自由的理念。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民主精神既表现为一种政治制度,同时也表现为一种生活方式。民主精神的价值在于它被证明是缔造和平的最有效机制,因为它兼顾群体利益、公共利益及私人的利益,而且它捍卫并促进自由平等、增进人性的发展、社会理性的发展。而自由则是民主的起点,也是民主的终点。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提供作为自由人的环境,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和兴趣自由发展自己的能力,并有机会在社会中得以发挥,实现自我。
“和谐”维度中生发和包含科学和大爱的理念。这是构成和谐的两大基本要素,科学是和谐之基,大爱是和谐之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科学理论、科学思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知识的普及、倚重与弘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资产阶级的沉渣污垢等一些伪科学的东西,以不同方式、从不同渠道扰乱科学思想、削弱科学精神、误导科学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高举科学的旗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离不开大爱理念的张扬。爱是人类社会的最高情感,任何社会都把爱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大爱”是社会主义的伦理诉求,包含着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爱家庭、爱他人等不同形式和内涵,社会主义社会的“大爱”,注重的是个体与社会、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怀之爱”,其中,爱国主义精神是大爱的集中体现。
“和平”维度中生发和包含自强、包容理念。和平不仅是一种愿望、期待和诉求,更是一种抱负、责任和力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没有自我强盛而企望和平,只能是梦想。自强是中华民族的风骨和美德,也是支撑中国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强调树立自强理念、自强精神,既指个人修养、历练,也是一个团队包括软实力在内的综合实力体现,更是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自强不息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维系和平的国际国内环境还需要包容性的心态和包容性的发展。在当今世界上,孤立的民族文化是难以存在的,单一的全球文化也是不可思议的。不同文化只能以开明开放的态度互相包容,只能和平和谐地相处。因此,社会主义中国秉持包容理念,追求理解、谅解、“求同存异”的价值取向,越来越成为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及其人民的共识。
弘扬以“和”为内核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和”及其共和、和谐、和平三个维度,包括民主与自由、科学与大爱、自强与包容六对价值取向,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把握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抓住了引领当代社会思潮的总纲,能够起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
具体说有三大要义:一是有利于体现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仁、义、礼、智、信,作为所在历史年代的核心价值观,都起到了引领信仰千百年的作用。“和”既传承仁义礼智信中的文明精华,又与时俱进,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二是有利于大众的认同与实践。“和”理念,词语表达极为简约,且通俗易记;“三和”本源立意坚实,也有社会基础,百姓乐于接受;十二字价值取向通俗易懂,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可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感知、所认同、所接受。三是有利于与国际社会接轨,有利于为国际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