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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公路为何如此弱不禁“雨”?

2011年07月12日 11:09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有网帖称,云南新三公路试通车第二天即坍塌,造成4人死伤。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派出专家组到现场调查,专家称现场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属强降雨诱发的自然灾害。记者调查了解到,该公路存在“未批先建”和“赶工期”的问题。

  将罪魁祸首归结为“大雨”,委实让人听觉疲劳。众所周知,出了事故,就把责任推及“自然因素”,已成某些人的推脱法则,相关部门的公关常态。谓予不信,略举几例:上海“楼塌塌”,跟河道防汛墙损坏紧密相关;成都“楼歪歪”,官方鉴定是“楼体安全”,祸因是降雨;昆明塌桥,竟然是“被风吹倒的”。

  “是天灾,非人祸”式的惯性释疑,跟“出事必属临时工”的说法如出一辙,听起来无懈可击,常情上却十分乖谬:若质量过硬,大风暴雨,哪能这么轻易得逞?天灾之中,总有人祸如影随形。责任转嫁多了,未必就无辜,反而愈加面目可疑。让“强降雨”给新三公路的夭折顶缸受过,势必难逃民意诘难:究竟是“雨太大”,还是“路太差”?

  再强的狂风骤雨,遇到密不透风、刀枪不入的墙,只会是无济于事。假若公路够坚实,大雨即便可怖,也难以击溃固若金汤的路。依循“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规律,不难知道:天灾之恶,往往依附在责任塌陷、道德亏空等人性灾难上。新三公路的塌毁,或许强降雨难辞其咎,可自身质量的瑕疵,又岂能撇清干系?

  铺路筑楼,终究不可儿戏,它离不开公共安全的考量。那些“质量重于泰山”式的呼吁,说到底,牵系着人本关怀和生命尊重。在生活中,“以民为本”从来都不只是高蹈的旗号,而是能付诸践履的人文情怀。体现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就是监管方、建设者以谨小慎微的姿态,追求过硬质量,力求完美无瑕,进而为百姓安全负责。不然,建设程序中稍有纰漏,就可能沿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演化,升级为民生劫难。

  新三公路“转瞬即塌”,后果很严重,这让专家说法无异于“伪命题”:连大雨来袭都没法抵御,还叫什么“质量靠谱”?莫非在专家的逻辑里,评估工程质量不包括“抗自然风险的能力”?而“未批先建”和“赶工期”两大前科,也证伪着专家论断:当急功近利之心侵蚀了责任感,“大跃进”作风荡涤了敬业精神,被伤害的注定是公路的生命力。

  公路“烂尾”,已是责任沦落,透支了管理方的公信;专家大放厥词,漠视百姓生命,是对公众信任的第二重撕裂。在此丑态下,“以悲剧唤回责任”终将成奢望,“豆腐渣”编织的噩梦也将循环不止。

  天灾或难免,人祸当规避。公共安全的营造,需要责任作“铺路石”,而不容过失转嫁、责任底线的失守。否则,百姓信心不免逐渐坍塌:“原来,公路是这么弱不禁‘雨’!”(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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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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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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