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发帖称,峨眉山市符溪镇一些党员干部,伪造身份公款赴港澳旅游。该爆料称,符溪镇有关人员明明是党员干部,却在《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上,把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写成“个体户”或“无业”。此事迅速得到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回应:根据调查结果,网友举报属实。
峨眉山市那些 “化装出境游”的党员干部,看来颇有些弄巧成拙、得不偿失。且看当地纪检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责令符溪镇党委、政府书面检查;追缴全部外出人员的所有违纪消费款项;给予符溪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内警告处分,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应该说,一个网帖能够“害”得某些公仆如此遭罪,很是“给力”了。“干部化装游”的猫腻的确揭得好,相关部门雷厉风行的闻腐则治,同样也让“爱管闲事”的举报者感到欣慰。然而,这事要是这么就算过去了,我却觉得至多也是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实难让人真正感到满意和放心。“干部化装游”是果,“公款变脸花”才是因。对于局部地区和特定范围的把权掌印者来说,倘若不从根子上打掉和杜绝他们随随便便就能玩转的 “公款消费魔法”,揭穿和处理了今天的一个“干部化装游”,说不准明天很快又会冒出其它掩人耳目的“新门道”来。
常言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有醒世名言一直在说,缺乏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所以,对于屡禁不止的公款旅游歪风,一边需要从资金来源上关口前移,使得公款的支出和使用,变得越来越难以乔装打扮、巧立名目。而另一方面,正所谓治劣当用重典,也真的需要有些辅助的惩罚手段,让某些 “创意无限”的 “蛀虫旅游”,留下痛入骨髓的难忘印象。譬如,以“干部化装游”为例,有关部门何妨制定刚性化的铁律:日后若再发现“化装游”或“准化装游”那样的变脸式腐败,就坚决彻底地满足他们的 “化装愿望”,使之成为货真价实的 “非党员”、“个体户”或 “无业”人员。果如此,看谁还敢再有“化装”之想、“损公”之念?(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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