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7月19日电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按照《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的规定,解放军进军西藏,巩固国防。但也几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国际上开始流传一种“中国占领西藏”甚至“中国入侵西藏”的言论。事实是这样吗?
根据藏族学者恰白·次旦平措、诺章·吴坚和平措次仁合著的《西藏通史》记载,在远古时代,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族与内地的汉族和羌族、蒙古族等其他民族就有密切的关系。1247年,西藏宗教领袖萨班与驻扎在凉州的蒙古王子阔端正式协议西藏的归顺条件。此后,元朝中央政府设立释教总制院和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事务,正式将西藏地方纳入中央行政管辖之下。自此,西藏结束地方割据,正式成为中央王朝管辖的一个行政区域。
这以后的几百年中,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中央对西藏地方的管辖也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包括直接掌管着确定西藏地方行政机构、任免西藏地方官吏的权力,驻军戍边,多次在西藏清查人口户籍等。明袭元制,实施多封众建,贡市羁縻。清朝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管理,并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1727年,清廷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1793年,清廷在驱除廓尔喀入侵势力之后,颁布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达赖喇嘛等大活佛转世须经金瓶掣签认定,并报请中央批准。
1951年5月23日,“十七条协议”签订,西藏和平解放。协议得到达赖喇嘛和西藏僧俗人民的一致拥护。1951年10月24日,达赖喇嘛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拥护协议,并称:“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
至今为止,世界上从没有任何国家和国际组织公开承认过西藏是个独立的国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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