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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监管失职真“要命”

2011年07月21日 17:3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月17日,郑州“汇景嘉园”小区8栋已封顶的楼房开始拆除。经检测,这些建筑使用了不合格的煤矸石烧结砖,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受到严重影响。(《人民日报》7月18日)

  据报道,对于“汇景嘉园”8栋楼房因为出现安全问题予以拆除,该小区开发商、施工方与监理公司都把所有责任推给砖厂,认为是砖有问题而导致楼房出现安全问题。应该承认,新郑宏基公司生产的砖存在质量问题,确实是楼房出现安全问题的直接原因,但是小区开发商、施工方与监理公司显然也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介绍,按规定,建筑材料进入施工场地要进行抗压性能检验,检测工程使用的砖是否符合设计与建设要求。另外,监理公司也要对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监理人员如果尽职尽责早发现问题砖的话,8栋楼房也就不至于需要等到封顶之后才来拆除。

  此外,对于“汇景嘉园”8栋楼房出现的问题,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应承担责任。砖厂生产的砖的质量问题,也属质监部门监管范畴,如果当地质监部门能够积极履行职责,新郑宏基公司生产的问题砖也就难以顺利地流入相关施工工地。据了解,在此之前,新郑宏基公司销往农村地区的煤矸石砖同样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质监部门已经对其作出了处罚,要求其整改。但是新郑宏基公司生产的问题砖依然可以流入建筑市场,显然是当地质监部门监管不力与处罚不到位的体现。

  据报道,“汇景嘉园”小区是当地政府建设的安置房,而非商品房,不能排除其中存在利益驱动因素。

  综上,当地有关方面除了应当要求施工和监理单位停业整顿,问题砖厂停产之外,还应依法对这些单位与企业施以重罚,并限制乃至剥夺相关单位及企业继续从业与生产的资格。另外,有关方面还有必要对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责任人予以问责,严厉追究其监管失职之责。唯有如此,才可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出现,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保障房建设质量,更为切实有效地促进财政资金与纳税人税款节约。(作者系南昌《信息日报》编辑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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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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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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