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央部分单位和部门公开“三公经费”账单后,地方政府也已开始公开“三公经费”。尽管有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超过了限期,公布动作有些迟疑,公布结果有些笼统,但毕竟迈出了第一步,值得期待。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是监督的前提,但公开并不等于有效实现了监督,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笼统模糊的“三公经费”账单,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不清楚相关背景和标准的普通百姓而言,不啻于深奥、难懂的“天书”。要看出其中的问题,进而有效制约监督,恐怕还需克服一些障碍,创造诸多条件。
三公经费要“晒”更要“筛”。“晒”完之后,用科学的标准筛掉不该支出项目和费用,遏制日益膨胀的行政开支,才是公开“三公经费”目的所在。因此,账单公布之后,科学核定“三公经费”的支出标准、支出程序、接受监督和违规问责等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直接关系到遏制“三公经费”膨胀势头的努力能否取得实效。
多年来,我国行政支出居高不下颇受诟病。其中,少数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慷国家之慨,享一己之福,肆意挥霍浪费,甚至借机谋取私利,中饱私囊。不仅推高了行政成本,更为腐败滋生提供了温床。通过“晒”和“筛”,堵住挥霍公款的漏洞,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提高公共资金的支出效率,节约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这是广大群众的殷切期待,也是建设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变外行看热闹为实质性监督,归根结底必须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把事前有效防范、事中科学管理、事后依法问责结合起来,把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贯穿始终,让阳光为“三公经费”支出的全过程消毒、消肿,切实强化财政预算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如此,才能从根本上管住滥用乱花之手,彻底解决行政成本日益膨胀问题。(俞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