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石流灾害还是交通事故?
遇难者家属的心也被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撕扯得“烂如麻丝”。
陆续从各地赶来的家属,在忍受巨大悲痛的同时,却无法还原事发时的情景。两辆车是如何受损的?不到10公分厚的淤泥路面怎能介定为泥石流灾害?事发当时,这辆中巴车上的人究竟遭遇了什么?这些都成为一个谜团,至今难以解开。
在兰州当厨师的叶刚,姐姐、姐夫都在这次事故中身亡,留下了年仅两岁的小侄儿。直到现在,有关姐姐叶瑞萍死前的记录仍是一片空白。叶刚和大多数获知消息的遇难家属一样,赶到时只看到了亲人冰冷的遗体。
担心患眩晕症的母亲和高血压的父亲难以承受,叶刚一个人寻遍了秦安县医院、秦安中医院、天水地区医院、天水中医院,却至今没能找到有关姐姐的任何记录,没有入院登记、没有抢救记录、没有死亡通知……
和姐姐一起离世的姐夫马小雄,最后的生命轨迹,也只有留在天水地区医院四个冰冷的字——“院前死亡”。
13条戛然而止的生命中,没有留下任何记录的远不止叶瑞萍一个。
为了搞清心中的疑团,死难者家属背着相机,带着钢尺,三番五次来到事发地,试图还原事故发生时的情景。
在天巉公路“1492km+400m”处,道路西侧的三根防护栏被巨大的冲撞力拧成了麻花。道路东侧,长约24米的8根防护栏很快被换成了新的,耀眼的白铁皮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
他们发现,事发路段西侧的山体离公路至少200米开外。从山上贯通下来的一条排洪渠,在快要延伸至路基下方时,突然有了一个拐弯。他们认定,问题的根源就在这个有些突兀的“拐弯”上。
“这是设计上的缺陷。”山上通下来的排洪渠,却没有正对路基下方的排水涵洞。两者之间的错位,只能靠一条长约5米的导流渠弥补。但就是这条“尴尬”的导流渠,也在当晚的暴雨袭来前,已被长年从山上不断冲刷至此的泥沙充塞。他们走访当地的群众得知,事发前的导流渠渠底,由于被泥沙堆积抬高,渠底高度已经与路面相差无几。
还有亲属发现,排洪渠有两米宽,1.2米高,而公路下的排水涵洞宽为两米,高为1.5米。正常情况下,水流从排洪渠流向排水涵洞,“就像从一个细管子流到粗管子里,如果渠道顺畅,没有导流渠的拐弯、淤塞的话,就是水流再急,也不会出现排不了的情况,泥石流也不会漫上路面。”
亲属们用钢尺丈量了事发地所能丈量的一切“高度”、“范围”,以他们的想象力和所掌握的资料,试图还原当时的场景:
15日19时30分左右,秦安县一带突降暴雨,大雨下了将近半个小时。雨水从事发路段西侧的山坡汇集后,沿排洪沟直泄而下。由于这里的排水涵洞入口处的导流渠泥沙淤积,使山水挟带着泥沙漫流上了公路,在路上形成宽约15米的淤泥带。
22时许,高速行驶的中巴车在已穿越淤泥带的情况下,掉头侧翻至对向车道上。“这是由于车辆高速行驶中,司机没有能及时察觉到路上覆盖的淤泥,等到发现时又处置不当,刹车后打滑方向跑偏,掉头侧翻。”
强大的离心力,将大部分乘客甩出车厢,抛落在附近的路面、边坡、果园、草丛中。事后,遇难者亲属从现场救援人员的口中得知,被甩出的乘客最远距事故车辆有45米以上,而且车门也被甩脱,与车体分离,“可见当时的离心力之大和车速之高。”
亲属们多方打听,将搜集来的只言片语尽力拼接:事发同时,从对面驶来的半挂车突然发现,有出事的中巴车侧翻在己方车道。紧急避让中,半挂车撞向道路东侧的的防护栏后,翻下了公路。又造成两死一伤。
在附近的停车场,亲属们找到了当晚的两辆事故车。货车的一大半车头被损毁,中巴车右后部位明显被撞,变形的铁皮像被孩子任意撕毁的纸片,支离破碎。折叠的车门被完全甩掉,车窗玻璃一块也没有剩下,车厢里七零八落着几只黑色的男士皮鞋和坡跟女士拖鞋。
“如果没有车辆相撞,就没有如此惨烈的伤亡后果。”遇难者家属推断:他们的亲人就是在这样的甩出和碰撞中丧生。
有记者对群众的采访似乎佐证了他们的分析:根据他当时在现场看到的情形判断,两辆车应该是发生了猛烈碰撞。从车辆受损情况看,应该是大卡车的车头撞上了中巴车的右后部,导致中巴车翻在了路面上。可以肯定的是,两辆车行驶到该路段时,肯定受到了路面淤泥的影响。
然而,车祸具体怎么发生?究竟是先碰撞后滑倒侧翻?还是先打滑侧翻后,才发生碰撞?根据亲属们搜集到的资料,仍没有谁能确切说得清。
但亲属们却几近执拗地认定:当晚所谓“泥石流灾害”的说法实在太过牵强。现场随泥浆流下的绝对没有石块,路面淤泥的厚度不过10公分上下,连公路护坡上的野草都没有覆盖。
一名家属甚至针对当地某媒体报道中提及的“两米高泥石流 淹没天巉路”,大胆提出正面质疑,认为他们是“用极力夸大自然灾害规模及危害性的手法,危言耸听,避重就轻。”
遇难者家属小心翼翼地保留下这些在他们看来是“一手”的证据。并据此认为,造成事故的“罪魁祸首”根本不是什么“泥石流”,“将一起典型的车祸当作是‘泥石流灾害’上报,属于谎报。”他们还认为,暴雨引发山水漫流至路面,是本次事故发生的诱因,但决不能将事故归咎于自然灾害,这次事故是天灾,更是人祸!
他们认为,公路养护部门制定有“白天一日一巡,夜间十日一巡”的巡道制度,目的就是为及时排查隐患,但这种制度显然成了“形式”,“致使导流渠的淤塞没能及时清除,在关键时候发挥不了作用,终酿大祸。”
根据秦安县政府办公室通报:15日晚的暴雨天气,从17时30分左右开始,持续时间5~30分钟。也就是说,暴雨最终在20时左右就已停止,此时距事故发生的22时还有两个小时。其间,即使淤泥已将路面覆盖,也仍有足够的时间对道路进行清理。
亲属们也已核实,在中巴车出事之前,确有经过此地的司机发现了路面上的淤泥,并告知了秦安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但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事发前不久,甚至还曾有一辆路政车通过该路段。
“如果相关部门能采取紧急措施,或者只是竖起一个警示牌,就完全能够避免惨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