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
中国共产党走过的90年,是极不平凡的90年,也是光辉灿烂的90年。9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英勇奋斗、励精图治、顽强拼搏,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展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光明的前景。
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党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回顾光辉历程,总结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前进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党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出发,十分注重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党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强调党的组织和党员要遵守纪律和接受监督。1947年,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要“废除蒋介石统治的腐败制度,肃清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这一时期,我们党把党的建设同统一战线、武装斗争一起确立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树立和弘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依靠党内整风和思想教育来抵制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赢得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提供了有力保证。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针对党内出现的贪图享乐等倾向,毛泽东同志郑重指出,中国革命胜利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向全党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为我们党在全国执政后防止和反对腐败,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对在全国执政条件下滋生的腐化变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新中国成立后,党内居功自傲情绪和贪污腐化现象有所抬头,有的党员干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相继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和整党整风运动,坚决清除贪污腐化现象,严厉惩处了刘青山、张子善等一批腐化堕落分子,严肃了党纪国法,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我们及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法规,为打击贪污腐败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些重大举措的实施,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保证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形成了风清气正、蓬勃向上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激发了社会活力,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告诫全党,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要抓紧搞、永远搞;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我们坚持一手抓发展经济,一手抓惩治腐败,恢复重建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重新设立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开展了以打击走私、套汇、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制定实施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维护了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的态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作为党必须解决好的两大历史性课题之一,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作出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确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以教育为基础、法制为保证、监督为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集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明确提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出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等重大决策,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把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和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体制以及财税、金融、投资等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了有力保证。
90年的历程表明,我们党为完成不同历史时期的目标和任务,把党的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工作是得力的,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探索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一)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只有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正确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不同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任务,更好地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各种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必须深刻理解、牢牢把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丰富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宝库,增强反腐倡廉理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开展。党的建设历来都是同党的基本路线联系在一起的。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来开展、来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其他方面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努力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必须从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中,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发展。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决策和举措之中,统一谋划、整体推进,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反腐倡廉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通过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良好条件。